(精)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合集()

發(fā)布時間:2020-07-12 來源: 不忘初心 點擊:

 (精)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10 篇(最新)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1 2018 年 12 月 29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習近平主席簽發(fā)第二十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將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新公務員法為職務和職級搭建了溝通的渠道。新公務員法最大的亮點在于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對職級的晉升條件作出原則性的規(guī)定。新修訂的公務員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jù)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這意味著,“非領導職務”的表述將成為歷史,代之以“職務”與“職級”并行的運行模式。

 新公務員法拓寬了公務員晉升的渠道。新公務員法將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四等十二級的職級層次。原有的非領導職務和職級制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的晉升問題,但是由于非領導職務也受

 限于職數(shù),不能涉及大多數(shù)公務員,而原有的職級制度晉升年限科員到副科級最低就要十二年,副科晉升正科級、正科晉升副處級則至少需要十五年,時間太久,也會打擊大家的工作積極性。這次四等十四級的職級制度,級別設置增多,年限縮短,而且涉及面更廣,能在很大程度上調(diào)動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讓底層公務員覺得有盼頭,有干勁。

 公務員是一個國家治國理政的主體,這支隊伍所表現(xiàn)的整體素質(zhì)直接決定著政府的管理水平,決定著經(jīng)濟和社會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成效,是國家的“軟實力”的體現(xiàn)。因此樹立積極向上的公務員價值觀,建立一支精神飽滿、正直正派、為民為國的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國理政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新《公務員法》的頒布和實施,從根本上、制度上保障了公務員的合法權(quán)益、加強了對公務員的監(jiān)督,幫助廣大公務員樹立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價值觀,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2

 認知,自此之后,公務員法的確立開啟“三板斧”,也使公務員成為有法可依有“身份”的人, 公務員法是黨的領導的集中體現(xiàn)。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從嚴治黨局面越來越嚴的今天,修訂公務員法,更進一步體現(xiàn)出黨的領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基本方略集中在總則中有所體現(xiàn),并貫穿公務員管理進、管、出各環(huán)節(jié)。“逢進必考”、監(jiān)督、管理,也對公務員提出了更深的要求。公務員從思想上要確立跟黨走的方向,堅定理想信念。在行動上以實際成果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確保黨的領導實效。

 公務員法是公務員的堅強后盾。多年以來,公務員的發(fā)展問題是一個難題,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發(fā)展的“天花板”更難以突破。修訂的公務員法中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有效調(diào)動了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拓寬了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職業(yè)發(fā)展空間,實現(xiàn)對公務員的持續(xù)激勵。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也是對廣大基層公務員的一種激勵。

 公務員法是促擔當勇作為的催化劑。當前形勢下,尤其對廣大基層公務員而言,任務重、工作多,加班加點是常事,但在績效考核和激勵獎勵上還有一定欠缺,尤其是十九大以來,干部的有作為、敢作為、能作為更加重要,公務員法的修訂及發(fā)布,無疑是一催化劑:健全考核機制、獎勵機制和保障機制――促進公務員對本職身份的認同和努力,增強身為公務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

 制度在于實施,我們看到了修訂制度的完善,更迫切的希望看到制度落實到位,為公務員這個群體帶來更多積極向上,努力奮斗的動力!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3 公務員是一個國家治國理政的主體,這支隊伍所表現(xiàn)的整體素質(zhì)直接決定著政府的管理水平,決定著經(jīng)濟和社會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成效,是國家的“軟實力”的體現(xiàn)。因此樹立積極向上的公務員價值觀,建立一支精神飽滿、正直正派、為民為國的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國理政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新《公務員法》的頒布和實施,從根本上、制度上保障了公務員的合法權(quán)益、加強了對公務員的

 監(jiān)督,幫助廣大公務員樹立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價值觀,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公務員價值觀是指公務員關于公共行政的價值所持的立場、觀點和態(tài)度的總和,是公務員對公共行政活動進行評價、判斷與選擇的“內(nèi)在尺度”,也是公務員對自己所從事的行政活動、行政行為進行價值取舍的“主體尺度”。

 自覺培養(yǎng)“公仆”意識,牢固樹立正確的權(quán)利觀、群眾觀和政績觀,直接關系到黨執(zhí)政能力、關系到國家的興旺昌盛。新《公務員法》引起大家熱議的亮點之一――刪除了“非領導職務”,干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基層公務員待遇的提高。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打破公務員僅靠職務晉升實現(xiàn)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由于基層公務員領導職數(shù)的限制,基層很多公務員在基層埋頭苦干了若干年后,乍抬頭,發(fā)現(xiàn)與成長為少數(shù)領導干部的“同科進士”在工資待遇上差別甚大,從此苦惱于不平與不公,沉浸于仕途無望,想事干事的初心裹上層層苦悶被冬藏。新《公務員法》的出臺,規(guī)范公務員的收入,縮小級別待遇,是填補不平不公的一劑良藥,是激發(fā)初心成長的生長因子。當“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

 復興”在公務員隊伍中形成共識的價值取向,自然就多了些腳踏實地,少了點好高騖遠;多了些關注民生,少了點癡迷仕途;多了些責任擔當,少了點得過且過。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4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充分體現(xiàn)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公務員制度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將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列為公務員的基本條件,自覺接受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列為應當履行的義務,被開除黨籍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體現(xiàn)黨對黨管干部原則的貫徹落實。與原來的非領導職務相比,對職級序列進行了重新設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增加了 4 個層級,又明確了專業(yè)技術(shù)類、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職級設置根據(jù)新公務員法另行規(guī)定,留出了制度接口,堅持科學分類的原則。在激勵公務員新時代擔當作為方面,受到強烈反響的就是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給予調(diào)休或補助,說明傾聽了底層心聲,進一步完善了保障機制。

 地方機構(gòu)改革即將完成,新公務員法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在正式實施前,需進行集中廣泛宣傳解讀,而職級與職務并行制度的重新設定,特別需要保障現(xiàn)在的非領導職務同比到新的職務中來,享受合乎規(guī)定的待遇,是一項業(yè)務性、政治性比較強的工作,所以制定配套措施、認真學習政策,抓好工資匹配顯得尤為關鍵。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開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此次修訂涉及到職級晉升、工資、加班補助等多個方面,而且此次公務員修訂法有兩大亮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是我國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礎性的法律,自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以來,公務員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有力促進了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了公務員管理法治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水平。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生歷史性變革,公務員法也逐漸出現(xiàn)一些不適應、不符合新形勢新要求的地方,需要與時俱進地加以修改完善。

 第一個亮點:非領導職務改革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層次分為四等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diào)研員、二級調(diào)研員、三級調(diào)研員、四級調(diào)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以前,非領導職務是這樣的:巡視員、副巡視員、調(diào)研員、副調(diào)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原來的正科副科,變成了現(xiàn)在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晉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將成為常態(tài)。

 第二個亮點:工作滿三十年可申請?zhí)崆巴诵?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工作滿三十年的,可以申請?zhí)崆巴诵,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國家?guī)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請?zhí)崆巴诵,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于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為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

 縱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內(nèi)涵豐富全面、制度設計合理、彰顯中國特色,必將為建設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咚刭|(zhì)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6 我身為一名社區(qū)工作者,但我依舊在工作之余認真學習了公務員法,通過學習我對國家公務員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我了解到公務員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它的頒布和實施是我國干部人事工作中在法制方面的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是整治體質(zhì)改革和貫徹依法治國方略中推進人事干部工作上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重要方法,對于完善人員管理體質(zhì)、規(guī)范公務員行為從而促進工作效率,廉政等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公務員法在內(nèi)容上做了很大改進,規(guī)定中服從和執(zhí)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或者命令,但同時也也規(guī)定公務員認為上級決定或命令有錯誤時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命令的意見,這種規(guī)定從實際上給了公務員拒絕的服從錯誤

 命令的權(quán)利,為公務員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遇到此類問題提供了法律保障,維護了公務員的切身利益,實現(xiàn)了他們的自我保護,體現(xiàn)了人本主義精神。

 其次,法律的實施不僅規(guī)范了公務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了公務員的整體素質(zhì),公務員的底四張還明確規(guī)定了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應該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招牌辦法,這是國家第一次把公開考試列入法律,意義深遠。公開選錄、公平競爭,公開透明,樹立了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光輝公正的形象的同時提高了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zhì)水平。開始選拔,能明顯示出報考公務員人員素質(zhì)的高低、能力的的強弱,優(yōu)秀人員的提拔有利于政府形象和提升工作效率,能夠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zhì)。除了開展對在職的公務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堅持標準,嚴格把控,把好公務員的入口關,是保證未來公務員的高素質(zhì)的關鍵。公務員法此項內(nèi)容的出臺,為公務員的競聘提供了保障,公開了政府用人的透明度,避免的各職能單位私自招錄公務員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杜絕了腐敗現(xiàn)象。

 再次,以前公務員主要以晉升的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待遇,法律出來后設立了職務和職級并重的雙梯制,開拓了新的晉升渠道,有些公務員及時得不到職務上的晉升但是可得到職級晉升來提高自己的待遇,公務員的晉升渠道拓寬了,從而改變了大家“官本位的思想”從而創(chuàng)造了公務員晉升良性競爭的環(huán)境氛圍。

 雖然我僅是一名社區(qū)工作者,但學習完公務員法侯我也受益良多,今后的工作中我也會更加全面的學習各種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把從公務員法中學習到的貫徹到我的工作中,做到實事求是、恪盡職守,爭取不久的將來自己也成為一名合格的國家公務人員。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7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國家主席習近平頒布第 20 號主席令,宣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在很多重要地方,如職級制度、加班制度等方面都做了修改,在我看來,這些修改有著很多積極意義。

 一、拓寬基層公務員晉升渠道 新公務員法將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四等十二級的職級層次。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diào)研員、二級調(diào)研員、三級調(diào)研員、四級調(diào)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原有的非領導職務和職級制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的晉升問題,但是由于非領導職務也受限于職數(shù),不能涉及大多數(shù)公務員,而原有的職級制度晉升年限科員到副科級最低就要十二年,副科晉升正科級、正科晉升副處級則至少需要十五年,時間太久,也會打擊大家的工作積極性。這次四等十四級的職級制度,級別設置增多,年限縮短,而且涉及面更廣,能在很大程度上調(diào)動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讓底層公務員覺得有盼頭,有干勁。

 二、保障了公務員應有的福利待遇 新增加了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補助。對于目標考核合格,需要發(fā)放的獎金也應該足額發(fā)放。明確了公務員工資、福利等,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新法指出,公務員應按

 照國家的休假制度休年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予以補休,不能補休的應予以補助。這就更加調(diào)動了公務員的工作熱情。目前,因為工作繁多,基層公務員加班已是常態(tài)。雖然嘴上不說,但是感覺班沒少加,工作沒少干,錢卻沒多拿。這次公務員法,在法律層面保障了廣大公務員的權(quán)益,一方面會另領導盡可能的少安排加班,另一方面也使廣大公務員對加班沒有了抵觸情緒,更加積極的投身工作。

 除此以外,新公務員法還涉及強調(diào)了公務員要有更高的政治素養(yǎng)、不違反家庭美德等方面內(nèi)容?傊,本次新法更加完善,更加貼合實際,對我國社會發(fā)展和公務員個人的生活,有著很大的積極意義。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8 至今,公務員制度化進程歷時 20 多年。1993 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出臺,制度建設開頭起步。12 年后,在總結(jié)原有經(jīng)驗基礎上,2006 年《公務員法》實施,規(guī)范進一步完善。今年,公務員法(修訂草案)

 “提擋升級”,

 公務員依法管理實現(xiàn)了從無到有、從有到強的變化,于社會、于個人,都翻開了嶄新的一頁。

 于社會而言,從修訂草案可以看出公務員的管理將更加適應新時代的要求。比如修訂草案突出黨的理論創(chuàng)新與公務員法核心理念的有機統(tǒng)一,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指導思想,寫入“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后者是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新理念的重要內(nèi)容,同時是“好公務員”的標準;寫入“貫徹新時代中國共產(chǎn)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嚴管與厚愛的原則”,完善了公務員的任用標準。從錄用條件、職級設置、監(jiān)督管理,無不體現(xiàn)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內(nèi)涵和根本要求,實現(xiàn)了思想的“接軌”,更體現(xiàn)出管理水平的提升。

 于個人而言,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對公務員身份的定位更加明確,取消了“非領導職務”,調(diào)整成四等十二級,更加明確地劃分了領導和職級兩條線,層級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調(diào)動做事積極性,現(xiàn)在晉升渠道相應拓寬,工作會更加有奔頭,有干勁,而且,更直接的是,待遇薪酬會有所提升,各種津補貼和養(yǎng)老金

 政策會進一步落實,標準都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這些都是國家對公務員隊伍的重視和厚愛。

 修訂草案中明確了“公務員是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yè)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仆”的定位。作為人民公仆的一員,我們不能辜負國家的重視、人民的期望,要做好自己的本質(zhì)工作,尤其是在脫貧攻堅這個是特殊時期,更要攻堅克難、披荊斬棘,為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9 《公務員法》首次修訂意義重大,引發(fā)一片熱議,微信朋友圈各種轉(zhuǎn)發(fā)、各大媒體相繼報道、辦公室同事各種解讀等等。于是我詳細了解此次《公務員法》修訂的相關資料。

 本次修法一個重大背景,是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到底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呢? 此次修訂,改變了公務員的工資待遇由職務決定的困境。比如有些鄉(xiāng)鎮(zhèn)的基層公務員,一輩子都當不上一個副鎮(zhèn)長。當不上領導基本的薪酬就上不去,這樣

 就會大大的影響工作積極性,從而給工作帶來被動,造成惡性循環(huán)。反之,推行職務與職級的并行,適度分離職務與職級過于緊密的聯(lián)系,使職級真正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yè)發(fā)展階梯,大家就不會只往升官這條獨木橋上擠了。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尊嚴。這樣既能提升工作積極性,也有利于消除官本位現(xiàn)象。

 此次修訂還從紀律規(guī)定、激勵保障機制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必將為建設高素質(zhì)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新公務員法學習體會 10 《公務員法》自 2006 年施行以來,對提高我國公務員管理法治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水平,促進我國公務員隊伍的勤政、廉政建設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公務員制度運作環(huán)境的變化,我國公務員管理方面出現(xiàn)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問題。目前公務員制度運作中,部分公務員,特別是基層政府的公務員,主動作為,主動擔當?shù)氖聵I(yè)心和積極性不夠。導致這種現(xiàn)象的重要原因是現(xiàn)行《公務員法》對這一群體提供的激勵機制不夠,如晉升空間太小,機會太少。

 一個在基層政府工作的公務員,絕大多數(shù)一輩子升不上縣處級,到退休時能升上鄉(xiāng)科級正職的也很少。這很容易挫傷他們的積極性。

 怎樣才能提高基層政府公務員的積極性呢?我認為第一:優(yōu)化基層公務員晉升體制。目前的《修訂草案》在改進和完善激勵機制方面是較為給力的,對廳局級職務以下的公務員設置四等十二級的職級層次。這樣,一個在基層政府工作的公務員,即使一輩子當不上縣長、副縣長、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但其可能晉升為與縣長、副縣長、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相當?shù)穆毤墸鐣x升為一、二、三、四級調(diào)研員或一、二級主任科員。這個不能只是停留在書面上,一定要真正落到實處。第二,要適度改善基層公務員薪酬制度。受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公務員工資水平差別較大,基層公務員相對中高層級的公務員,職級較低,工資水平相對較低,且主要承擔工作任務的又一般在最基層,俗話說干著最苦最累的活,卻拿著相對低的工資。建議設計出合理有效、最大限度保障基層公務員利益的分配制度。第三,健全基層公務員培訓制度。通過培訓,公務員的能力和素質(zhì)都會得到進一步提高,可以為其在職務晉升方面帶來很多優(yōu)勢。

 總之,基層公務員激勵機制,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念,把握適度原則,在調(diào)動基層公務員積極性方面,要進一步完善薪酬制度,優(yōu)化職務晉升制度,適度加大培訓力度,讓基層公務員渴望獲得認可、實現(xiàn)自我價值的主觀意愿在自己的實際工作中得以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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