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08-26 來源: 入黨申請 點擊:
會議紀要管理規(guī)定 會議紀要是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guī)定性公文。為加強會議紀要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會議紀要的分類 根據會議的性質,我校會議紀要可分為黨委(常委)會議紀要、院長辦公會議紀要、黨政聯席會議紀要、專題辦公會議紀要、專門(專業(yè))會議紀要等。就表述形式可分為決議式會議紀要、概述式會議紀要和記錄式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起草與簽發(fā) 1.原則上,在學校黨委(常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黨政聯席會議,以及各類專門(專業(yè))會議結束后,應形成會議紀要。
2.會議紀要由會議承辦單位根據會議記錄或會議主要精神起草,經會議承辦單位主要領導核準后,報請會議主持人簽發(fā)。
3.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會議紀要標題、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參加人、列席人、會期、議題、組織形式、會議過程、主要精神、議定事項或形成的決議,以及對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等。
三、會議紀要的印發(fā)與存檔 1.根據會議的性質和議決的內容,由會議主持人確定會議紀要的印發(fā)范圍。需要有關單位、部門貫徹落實的,應印發(fā)至相關單位和部門,或印發(fā)至全校,其他情況印發(fā)至學校領導。
2.所有會議紀要均應在紀要形成后交辦公室機要秘書存檔,每年由機要秘書整理后交學校檔案室保存。
四、會議紀要的格式(附后)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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