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三洲:為什么群眾總是不明真相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近年來,國內屢屢發(fā)生一些較大規(guī)模的突發(fā)性群體事件,如萬州事件、漢源事件、定州事件乃至前兩天媒體披露的發(fā)生在安徽池州的群體事件,引發(f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有專家指出,這些事件反映出社會的分化程度和政府官員與人民之間的矛盾,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棘手問題。其實,這種“不穩(wěn)定因素增多”現象也早已進入決策者的視線。今年3月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就強調要“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事件”,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及時合理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堅決依法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有來自基層的人大代表認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對老百姓的問題處理不當,群眾和政府之間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小鬧”就會釀成“大鬧”,結果釀成人們不愿意看到的“群體事件”。但絕大多數老百姓都是通情達理的,不應把這類事件當作“鬧事”而簡單對待。
由此可見,“群體事件”這四個字本身就是一個較為客觀公正的中性詞語,它排除了往日那種“以階級斗爭為綱”、隨意上綱上線打擊一大片、挫傷群眾迫切要求解決問題的主觀臆斷。不過,話雖這樣說,但每逢“群體事件”發(fā)生后,我們的政府官員和新聞媒體依然是擺脫不了老一套的思維定勢,還是習慣于沿用幾十年不變的話語來為“群體事件”定性,連幾次報道的前后口徑都如出一轍,都是“少數不法分子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引發(fā)的。”有人把這種報道方式歸結起來就是:群眾總是“不明真相”的;
游行總是“非法聚集”的;
鬧事總是“別有用心”的;
上級總是“光榮正確”的。
說來也怪,當年毛澤東總是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民間的俗語也說“老百姓心里有桿秤”,怎么到了近年來咱人民政府的文告中,就總是說“群體事件”是由少數不法分子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引發(fā)的呢?按理說,與少數不法分子相比,事實真相在你政府手里,信息傳播權在你政府手里,強勢話語權在你政府手里,你怎么會讓你治下的老百姓“不明真相”呢?再嚴格說,你具有這樣的領導權勢與話語優(yōu)勢,反讓群眾“不明真相”,受壞人蠱惑干蠢事,本身就是一種無能,是宣傳工作不到位、解釋工作不到位,甚至還有隱瞞真相、欺騙輿論和陷人于罪的嫌疑。
古人說,“大路不平眾人踩”,“群體事件”說白了也就是“群情激昂”。無論是政府官員損害老百姓利益的腐敗行為,還是不能秉公執(zhí)法的偏袒壓制行為,都是致亂之源和積怨之本,都有可能激化人民內部矛盾而上升為“群體事件”?上У氖,我們的有些官員,他們不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還總要給人民群眾扣上一個“不明真相”的帽子,以掩蓋自己工作上的失誤。
所以,我建議,按照責任追究制的原則,凡有“不明真相的群眾”而引發(fā)“群體事件”的地方,首先應該追究當地領導的責任,因為正是他們的工作失職失察,才讓我們廣大革命群眾糊里糊涂“不明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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