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勝華:法治權力的新解讀——,《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西方思想啟蒙時代以來,權利之聲不絕于耳。縱觀各類法學著作,各種權利呼聲隨處可見,要么“天賦權利”,要么“自然權利”,似乎權利帶有天生的正當性和優(yōu)越性。當下,只要一說到我們正處在一個“走向權利的時代”①,總是讓人感到特別有希望,令人充滿信心。然細思之下,不免問及,既然權利“天賦”、權利“自然”,為什么還要為之奔走,為之呼號,甚至為之奮斗呢?答案很簡單:因為權利的珍貴、權利的脆弱、權利總是容易成為被侵害的對象。然而,殊不知損害權利的罪魁禍首常常是被濫用了的權力。
那么人為什么需要權力?權力的根據(jù)和功能何在?先看古人荀況的一段精彩的說明:“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分也!贝酥,一為群之根據(jù),再一為群之功能。群之根據(jù),在于天生公民,形為個體,然個體身單勢孤,不足以御自然之害,抗生物之侵,故需個體之人攜手合作,共御外敵。因之,群體生,權力隨。自茲而后,類之生存,須臾不可權力缺席②。
如果說中國的荀況道出了權力來源的正當性,那么西方的摩爾根、恩格斯則給權力的來源找到了歷史的邏輯:性的禁忌乃前氏族社會產(chǎn)生的帶有生物屬性的最原始的權力,然后發(fā)展到氏族組織、胞族組織、部落中的權力,隨著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剩余產(chǎn)品的出現(xiàn),私有制的產(chǎn)生,國家應勢而生,國家權力也即隨之出現(xiàn)。
由此可見,權力來源于人類自身的需要,又為服務于人類自身而存在。但權力終歸是一柄雙刃劍,運用得當可以給社會帶來普遍福祉,而權力濫用給社會共同體帶來的危害則將更加觸目驚心③。而權力濫用,自古有之。中國古代的封建君主就是權力最大的濫用者。所謂的“王權神授”自不必說,就是一句“金口玉律”就足以讓其臣民魂飛魄散、身首異處;
歐洲的政教合一的專權,更是讓多少追求真理的人慘死在“神圣”的十字架上!否則,古人何以有“堯為布衣,不能制三人;
桀為天子,能亂天下”的驚呼和“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主要指權力)則親戚畏懼,權勢富貴盍可忽乎”的感慨與悲涼?今人又何以為“黃靜案”憤憤不平,為“孫志剛案”拍案而起?何以為有如此多的錯假冤案而強烈要求對權力實行有效控制與監(jiān)督?權力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被如此極致地發(fā)揮,以至于長期被奴役的“臣民”幾近忘記了還有個體的存在、權利的要求。
今天的人們,在工業(yè)革命、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的刺激下,在西方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下,狂熱地為權利奔走相告,為權利大聲疾呼,為權利著書立說……“權利”成了有口皆碑、家喻戶曉的時髦術語,人們對權利的向往和追求也像火山爆發(fā)一樣迫不及待地噴涌而出,其熱情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一時間各種權利學說、有關權利的法學著作鋪天蓋地,撲面而來。正如文章開頭所提到的,人們們對權利的正當性和優(yōu)越性達到幾近迷信的程度。權利和義務關系也理所當然地作為法學理論唯一的基石范疇而成為毋庸置疑的似乎恒定的規(guī)則。
其實,人需要權力,離不開權力,同時更需要反思權力、質(zhì)疑權力,特別是要提防權力、控制權力。正如美國前總統(tǒng)肯尼迪所言:“創(chuàng)造權力的人對國家的強大做出了必不可少的貢獻;
但質(zhì)疑權力的人作出的貢獻同樣必不可少,特別是當這種質(zhì)疑與私利無涉時。正是這些質(zhì)疑權力的人們在幫助我們作出判斷:究竟是我們使用權力,還是權力在使用我們?”④當下,中國行政訴訟步履維艱,司法機關處境卑微⑤,諸多腐敗現(xiàn)象難以遏制,都在不同程度上體現(xiàn)了權力對權利的侵害傾向。作為權利的對應者的權力,不能被法學研究所忽視。我國法學界已經(jīng)意識到這一點,對權力范疇的關注也已漸漸走進我國法學研究者的視野。
《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的作者喻中先生,通過對法學理論中的權力范疇以及法律實踐中的權力現(xiàn)象的研究與考察,在已有學術成果的基礎上,借鑒哲學、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諸學科的研究方法和理論知識,通過比較東西方、古現(xiàn)代法文化研究的視野和方法以及法文化存在的立場和背景,對權力諸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作者把權力置于法律文化的背景下,深入到權力關系背后的法律觀念與法律秩序之中,從權力的概念、起源、合法性、存在形式和理解方式等方面入手,通過踐行一種極具解釋能力的法學研究方法——比較法律文化的研究方法,多角度、多層面地發(fā)掘權力范疇背后的法律含義、歷史內(nèi)涵和文化特征,為從不同側面、不同層次綜合看待法律背景下的權力之學與權力之術提供了新的研究進路和解釋方法。作者把權利-權力范疇引入到與權利-義務范疇并列的法理學基石范疇,從而刷新了現(xiàn)有法學理論對部門法理論以及法律實踐的理解方法,使法律關系中的公法關系得到應有的呈現(xiàn),使讀者在對權利-義務和權利-權力這兩個法學基石范疇的解讀中提升對法學(尤其是公法學)的理解層次。
作者對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問題分十五章進行論述。作者首先對本書的開題原因、著述宗旨以及研究的意義、方法和研究進路作了系統(tǒng)的介紹,然后從婚姻、家庭、宗教、財產(chǎn)、戰(zhàn)爭等角度對傳統(tǒng)的氏族-部落聯(lián)盟理論模式的普適性和解釋能力提出質(zhì)疑,并從氏族-部落聯(lián)盟理論模式與邦酋理論模式的比較分析中深入地討論了權力概念和權力起源的多重背景以及權力關系模式和權力形態(tài)流變的早期歷程,從而從文化的新視角解釋了為什么以民主與分權為特征的法律文化傳統(tǒng)存在于西方,而以專制與集權為特征的法律文化傳統(tǒng)常駐中國。
隨后,作者通過比較中美憲法、憲法序言的合法性論證方式及語意背景,通過對中國古代自然法的探尋和對西方學者觀點的追蹤,考察了不同國家、不同歷史語境下的權力特征和權力合法性緣由,向讀者展示了中西方文化分權體系的本質(zhì)區(qū)別以及各具特色的文化傳統(tǒng)。再后,作者針對我國目前出現(xiàn)的“雖權力高度集中但并未保證權力意志的有效落實”的權力流失現(xiàn)象,通過追溯分稅制的歷史與現(xiàn)實、分析分稅制的制度安排蘊含的憲政意義,再一次從法律文化的視角積極探索重新合理配置權力、進一步推動實行制度化和技術化分權的可能性和現(xiàn)實意義。所有這些都將為我國更好地實現(xiàn)理性化、技術化的“數(shù)目字管理”⑥,走出一條穩(wěn)健發(fā)展的憲政之路提供有效的理論支撐。最后,作者還通過利用社會學方面提供的資料和理論成果,探索一種從儀式的角度理解法律與權力的方法和從社會學理論中解讀出法學中的權力范疇的研究進路。
另外,作者還在其他章節(jié)從潛規(guī)則下的權力秩序角度來分析權力的異化狀態(tài)、從權力失約到權力法定諸多方面討論權力的存在形態(tài)、從傳統(tǒng)法律意識和古代道家特有的法哲學視角探尋超越異化的禮法權力秩序、通過對巴黎公社權力運行原則的回顧,來尋求當代中國的權力運行原則和權力運行技術的理論資源和歷史經(jīng)驗。
總之,喻中先生的《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一書不僅以法學已有理論成果為基礎,而且充分借鑒和吸收了哲學、歷史學、人類學、考古學、社會學諸學科的理論資源和理論成果,通過比較的方法和文化解釋的方法,對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之學和權力之術進行了多方位的探討。這本書不僅為我們考察權利與權力、法律與文化的關系提供了一個比較獨特的新視角,為我國法學研究范式的革新展示了值得注意的理論契機,而且,作者倡導和踐行的對其他學科的開放性的態(tài)度,將有利于不同學科之間進行對話式的交流,能使法學與其他學科相互補充、相互啟發(fā)、互為資源,同時為所有的學科創(chuàng)造一個共同的問題平臺,在共同的學術規(guī)則下,從不同的學科方向探索有關權力的知識,從而增進我們對于權力多元、法律多元、文化多元和法治權力的深入理解。正如作者在引論中所言:“理解是這本書的主旨所在,通過理解權力范疇與權力現(xiàn)象,進而理解權力背后的法理;
通過對權力背后的法理的理解,進而理解人與法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以及人自身。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希望將權力范疇作為一盞小小的引路燈,并在這盞燈的指引下,走向一條理解法律的文化路徑!
注釋:
①夏勇編《走向權利的時代》,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趨⒁娪嶂兄斗晌幕曇爸械臋嗔Α沸蜓,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勐芬姿梗┞鍫栔墩蔚淖飷骸, 蔣慶等譯,改革出版版1999年版。
、苻D引自旺諾:《讀哈佛》,載《讀書》2000年第12期。
⑤參見賀衛(wèi)方:《司法的理念與制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55頁。
⑥參見喻中:《高調(diào)革命,低調(diào)建設》,載《讀書》199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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