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人運動20年】工地老板直招工人
發(fā)布時間:2020-03-16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臺灣勞工有沉重負擔,主要來自于“加工出口”型艙產業(yè)結構。 臺灣工人運動的發(fā)展,最早可追溯到1930年代的日據時期,但是到了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的1950年代,國民黨遷移臺灣之后實行戒嚴及“白色恐怖”,為避免重蹈在大陸的失敗,于是完全不準工會存在,一直到蔣經國宣布解除戒嚴,1980年代末期工人運動開始自覺,在1990年代是一高潮,但是到了2000年民進黨執(zhí)政的時代,又展現(xiàn)了不同風貌。
2005年11月20日,一年一度臺灣工人最大型的活動“秋斗”也正式展開,今年最特別之處,就是教師及公務員也加入了示威行列;旧蟻碚f,臺灣工人運動最近20年的發(fā)展,經歷了下述過程。
客家勞工主導自主工運
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1MD)《世界競爭力年報》指出,臺灣人平均一年工作時數是2282小時,全球排名第一。民間的調查也指出,將近30%的受訪者每周工作62小時以上,比政府的法定工時多出20小時,平均每天加班4小時以上,更有將近1/4的人常常假日加班。
臺灣勞工的沉重負擔,主要還是來自于“加工出口”型的產業(yè)結構。像1980年代,臺灣以進出口為導向,就是替美國日本大企業(yè)做外包代工,以“彈性生產”來贏得訂單。從1980年代后期以來,勞動彈性化(大量雇傭非正式員工,降低成本)越來越成為臺灣官方與資方克服衰退的重要辦
然而這不但無法解決固有矛盾反而產生了新的矛盾,造成臺灣勞動階級處境的向下沉淪。勞動彈性化的問題日益引起臺灣工運界的重視,一方面試圖在基層迎戰(zhàn)資方擴大外包、派遣人力等的企圖,一方面準備在國家政策上挑戰(zhàn)官方的既定政策。
1987年夏,臺灣宣布解除戒嚴后,苗栗的遠東化學工會開風氣之先,成立“罷工基金”,作為一旦有罷工之必要時,補貼會員生活費之用。接著又籌組地區(qū)的自主工會聯(lián)合,互為奧援,突破官方縣總工會控制的局面。這一連串的創(chuàng)舉,在國內掀起高潮,也打開了遠化工會的知名度,更給島內各產業(yè)一劑“鎮(zhèn)定劑”,舉凡成立工會,勞資糾紛等,無不求教于遠化這個象征勞工的精神堡壘。
震撼全臺灣的工潮,全都發(fā)生在1988年,而這些事件又全都以客家工人為主體。除了該年初,由遠化工會領頭的年終獎金工潮外,諸如1月間的亞洲水泥工會抗爭事件;4月間,臺汽勞工為成立工會而進行的一連串抗爭;7月間,臺灣“苗栗客運工會”的大罷工,無一不是由客家工人為主要成員的工運組織所推動的。這幾件對提升臺灣工人的權利意識和促進各地工會自主化有重大影響的工運,在事先與過程中都曾受到遠化工會的大力幫助,也是勞工界眾所周知的事。
而在新竹縣新埔鎮(zhèn)的遠東化纖總廠,由于地緣的關系,該工廠絕大部分工人都是新竹附近的客家子弟,這個廠雖然很早就有工會組織,但到1980年代初才逐漸邁向自主化。1986年夏天,以羅美文、曾國媒、徐正?、劉德興、莊錦清、劉純郎等為主的工會班底,得到當時民間唯一的工運組織“勞工法律支持會”干部汪立峽和律師郭吉仁的協(xié)助,開始發(fā)展一個懂得法律和談判技巧與組織運作的成熟工會。
特別是臺灣中部的客家勞工,還首次聚眾包圍法院,抗議司法不公;首次組織勞工在街頭游行示威。前者發(fā)生于1986年夏秋之交。新竹玻璃公司的客家工人因不滿資方惡性倒閉,組成“員工自救委員會”,將工廠接收,自行營運。法院在未弄清是非原委之前,貿然將站在勞工這一邊的彭姓廠長收押,激起工人憤怒,600余名新玻工人將新竹地方法院層層包圍,法院當日因而拉下鐵門,停止辦案。新?图畡诠ご伺e,是臺灣二次戰(zhàn)后(也許是臺灣有史以來)首宗群眾包圍法院抗議的事件,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
而后者則發(fā)生在1988年4月28日,以遠化工會會員為主的工黨黨員,為支持新竹市政府華夏玻璃公司籌組工會被解雇的陳建佳,及抗議新竹市政府公權力失職,而發(fā)起各地工會在新竹市進行示威游行。在此之前,臺灣勞工從未集體上過街頭。當時《中國時報》報道說,“此次活動意義重大,因為它有三個第一:(一)臺灣有史以來第一次的勞工集會游行;(二)首度全省南北勞工工會合力支持工運受害者;(三)陳建佳是全臺第一個因籌組工會而被解雇,又遭資方控告,而勞工不孤立,將以聯(lián)合的形式對抗資方迫害的勞工!
勞動彈性化抵消斗爭的果實
由于戒嚴時期的高壓統(tǒng)治,臺灣早期的勞動法令,如《勞基法》、《工會法》、《勞保條例》等,都是當局由上而下賜予的,但是這些法令的落實卻是勞動者通過斗爭爭取來的,像1987年開始的自主工運,首先的要求就是落實《勞基法》并成立真正屬于工人的工會。
長期以來在實際工時長度上名列世界前茅的臺灣勞動者,也在2000年爭取到法定工時的縮短。但是由于勞動“彈性化政策”的推動,《勞基法3逐步的彈性化,使得許多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幾乎根本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工時的彈性化也大大抵消了縮短工時的成果。
同時,外包人員(非正式員工,大多來自人力派遣公司)及短期雇傭人員增多,讓“非正規(guī)職員工”隊伍擴大。雖然官方沒有完整準確的統(tǒng)計數據,不過從媒體報道和參與工會斗爭的經驗,可以確知非正規(guī)職員工隊伍的擴大。
除了前述《勞基法》不斷“彈性化”,許多勞動者實際上已不受保護外,勞動派遣(人力派遣公司派出人力到某公司工作,該公司可節(jié)省人力成本)的蔓延等于架空了《勞基法》關于勞動契約等的規(guī)定。而政府修訂《勞動契約法》、《勞動派遣法》,甚至規(guī)范部分工時工作者的法律的目的,無非是以各種特別法來讓《勞基法》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失去實際的作用。
由于越來越多正規(guī)職員工轉為非正規(guī)職,臺灣這種以“廠場”為基礎的工會受到很大的削弱。政府的勞動三法修正案準備剝奪水、電、醫(yī)療、航空管制等行業(yè)勞動者的罷工權,并規(guī)定大眾運輸、石油煉制、電信、燃氣等行業(yè)勞動者罷工需經冷卻期,將使工會更為弱化。這也正是“全產總”領導層必須接受嚴厲批判的地方之一,
因為,正是在他們的同意下,經發(fā)會通過了以勞動“彈性化”為目的的勞動三法。
零細企業(yè)(往往以家庭為基礎)是臺灣工業(yè)化的特色,在外銷導向的工業(yè)生產過程中,這些零細企業(yè)形成具高度彈性的生產網絡,接取國際訂單并進行層層的分工與轉包?梢哉f外包制度是臺灣戰(zhàn)后外銷導向工業(yè)化的基本生產結構,而“家庭代工”則是外包制度的基層盤石。在這個外包網絡中工作的勞動者(包括自雇與受雇者),往往不受勞動法令的規(guī)范,沒有工作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的管制,沒有工會,沒有勞工保險,甚至不出現(xiàn)在官方的各種社會經濟統(tǒng)計中,可說是臺灣傳統(tǒng)的非正規(guī)雇傭型態(tài)之一
民進黨善子分化工人運動
民進黨政府在推動“勞動彈性化”方面的成功,在于它成功地在經濟衰退的時候利用資方及主流學者的輿論,掌握許多勞動者一方面懼怕失業(yè)、不敢反抗,一方面由于從國民黨時代“市場至上”那套經濟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早已“深人民心”,許多勞動者有“唯有企業(yè)投資環(huán)境改善,自己飯碗才能確!钡乃枷耄髣趧诱摺肮搀w時艱”、“先求有,再求好”。
民進黨政府更善于分化勞動者團結,利用宣傳機器,將一般勞動者對失業(yè)率高升、勞動條件和生活水準下降的不滿,轉移為對公務員、教師、公營事業(yè)員工等相對地位較好的勞動者的敵意。
民進黨政府也積極扶植以“全產總”為主的御用工會,“全產總”于國民黨政府時期開始籌組,曾是臺灣主要自主工會的結合,相對于國民黨控制的“全總”較為進步而有戰(zhàn)斗性,不過一直是親民進黨新潮流系的力量主導。
在民進黨執(zhí)政后,“全產總”積極參與民進黨所謂的“勞資政協(xié)商”,民進黨政府慣于拉攏親近的“工會領袖”,讓他們在一定程度內參與勞工政策的制定,實際上是希望借此收編這些“工會領袖”,使得工會的反抗消弭或是轉向。民進黨政府的這些策略,可以說獲得了相當的成功。然而,民進黨的喜劇卻是臺灣勞動者的悲劇。勞動彈性化政策在臺灣的全面推動,對勞動者產生了重大的、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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