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國祭奠權問題的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6-26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 要:近年來,我國越來越重視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隨著我國法制體系的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制意識逐漸提高,越來越多不同類型的案件被訴諸法院。但由于法律的滯后性導致各地法院在審判時無法可依,僅能依據(jù)公序良俗原則進行審判,出現(xiàn)了相差甚至相反的結果,同時造成了法官自由裁量權的擴大,影響了我國司法的權威和統(tǒng)一。本文所述的祭奠權與我國人民關系甚為密切,由于生活中關于祭奠權的糾紛不斷增加,因此關于祭奠權的立法更為急迫與必要。
關鍵詞:祭奠權;侵權認定;保護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35-0250-01
作者簡介:李海威(1993-),女,漢族,遼寧沈陽人,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學。
一、祭奠權
近年來,我國越來越多關于祭奠權糾紛的案件被訴諸法院。然而由于我國法律對祭奠權未有明文規(guī)定,使法官只得依公序良俗原則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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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何謂祭奠權呢?對此學者持不同態(tài)度。有的學者認為,祭奠權是近親屬之間對于已故親屬的祭祀權,包含權利人對逝者的哀思、懷念等精神利益。而楊立新教授認為“祭奠權又稱悼念權,是指近親屬之間對亡故親人的祭祀和悼念的意愿和可能。”①對此,筆者認為應采第一種解釋,祭奠權是指權利人對已故的親屬進行祭祀以寄托哀思,由此獲得精神寄托的一項人格上的權利。在法律沒有規(guī)定祭奠權時,學理上將祭奠權歸入了一般人格權,但祭奠權是新型的獨立的人格權,應與身體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利并列,納入具體人格權。
二、我國祭奠權侵權認定與保護
根據(jù)我國傳統(tǒng)的倫理觀念和長期形成的民間風俗習慣,祭祀既是生者對死者的悼念,也是對生者精神上的一種安慰。若行為人行為侵害了祭奠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悖于社會善良風俗,主觀上具有過錯,構成侵權行為,行為人應就因其行為造成的侵害賠償財產(chǎn)上和精神上的損失。
(一)我國祭奠權侵權認定
我國關于祭奠權的糾紛越來越普遍,祭奠權受到侵犯時,要求侵權人必須具備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祭奠權侵權人具有主觀上的過錯,具有違法行為,具有損害事實及因果關系。
1.祭奠權侵權人具有主觀上的過錯
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一般分為故意和過失,F(xiàn)階段關于祭奠權糾紛的案件大多數(shù)都是主觀故意而導致的,如父母過世,故意不通知其他子女;因過失行為,如忘記通知,導致的侵害行為的發(fā)生,一般免責。但故意行為也應存在例外情形,如亡故人留有遺囑,清晰寫明過世后不希望某人參加祭奠儀式的,祭奠權人可以按照遺囑記載不履行通知義務;又或祭奠權人在亡故者生前遺棄、虐待、拒絕贍養(yǎng)等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不通知其亡故人死亡事實及參與喪葬儀式的,可以免除其責任。
2.違法行為
祭奠權大致分為告知權、參與權祭奠性的紀念物所有權、喪事決定權、署名權五項。若某祭奠權人或第三人故意不告知其他祭奠權人亡故人死亡的事實、原因、時間、埋葬地點;以任何方式阻止祭奠權人參與各種祭奠儀式;侵害祭奠性的紀念物的所有權;喪失關于祭奠儀式的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安排的決定權以及在墓碑上刻亡故之人的姓名等致使權利人喪失祭奠權的行為。
3.損害事實
祭奠權與其他權利不同,祭奠權的客體為祭奠利益。祭奠利益包括財產(chǎn)上的利益和精神上的利益。在大多數(shù)關于祭奠權糾紛的案件中,祭奠權人的訴訟請求大多數(shù)都具有精神損害賠償。
4.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是指侵害祭奠權的行為和損害的后果之間必須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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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奠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在受到侵害時,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等。
在侵害人實施侵害行為時,祭奠權人有權要求行為人停止其實施的侵害行為,如因行為人的侵害行為對祭奠權人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其名譽的,祭奠權人有權要求行為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對其實施的侵害行為賠禮道歉,賠償因其行為對祭奠權人造成的損失。就賠償損失而言,財產(chǎn)上的損失可以依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卻難以恢復。關于祭奠權糾紛的案件,大多數(shù)受害人都有精神損害賠償?shù)脑V求,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一般會結合侵權人的過錯程度、行為后果、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等因素,對祭奠權人要求的精神損失費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三、結語
祭奠權法定化的道路是曲折的,但無論道路多么曲折、漫長,我們必須將祭奠權上升為法定權利,來彌補法律上的空白。雖然說法官在審理祭奠權糾紛案件時依公序良俗原則進行裁判,但終究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隨著人們對祭奠權的重視,更需要法律對祭奠權的保護。祭奠權的確權是十分迫切的,與“親吻權”等權利相比,更加具有現(xiàn)實意義。
祭奠權法定化無疑是對祭奠權的進一步保護,符合我國的法治理念,同時對我國的法制體系完善具有重大意義。
[ 注 釋 ]
、贄盍⑿.詮釋祭奠權[N].檢察日報,2002-7-19.
[ 參 考 文 獻 ]
[1]梁慧星.民法總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楊立新.詮釋祭奠權[N].檢察日報,2002- 7- 19.
[3]程立武.祭奠權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11.
[4]耿新春.論我國祭奠權的法定化[Z].CNKI數(shù)據(jù)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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