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干部管理制度匯編11篇&2020機關常用制度規(guī)范38個
發(fā)布時間:2020-07-10 來源: 對照材料 點擊:
機關干部管理制度匯編 目錄 機關干部管理制度匯編 .......................................................................................................................... 1 1.機關值班制度 ....................................................................................................................................... 1 2.請銷假制度 ........................................................................................................................................... 2 3.出勤考核制度 ....................................................................................................................................... 3 4.會議制度 ............................................................................................................................................... 3 5.機關干部聯(lián)系村(居)工作制度 ....................................................................................................... 4 6.機關工作人員接待群眾首問責任制 ................................................................................................... 5 7.服務承諾制度 ....................................................................................................................................... 6 8.關于機關干部操辦喜慶事宜的規(guī)定 ................................................................................................... 8 9.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 9 10.責任追究制度 ................................................................................................................................... 11 11.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 12
1. 機關值班制度 鎮(zhèn)機關堅持節(jié)假日24小時值班制度和工作日八小時之外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和全體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崗,每個班次 24小時,每天上午 9:00 交接班。機關工作人員必須 24 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1.實行黨委班子成員輪流帶班制度。
2.節(jié)假日實行值班人員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24 小時值班,所安排的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帶班領導必須在轄區(qū)內,值班人員必須在辦公室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 24 小時開機。值班組做好來人接待和突發(fā)事件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按領導指示辦理。因脫崗、脫班,造成嚴重后果的,按《XX 縣黨政機關值班工作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處理。
3.特殊時期必須實行 24 小時全員值班制度。
4.帶班領導必須嚴格認真清點值班人員,做好考勤記錄。
5.值班人員原則上不請假、不代班,值班人員確需請假的,必須向值班領導報告,請假時必須落實好值班代班人員,并記錄在值班記錄上。
6.值班督查。值班期間,適時進行抽查值班情況,在抽查中發(fā)現(xiàn)不在崗、脫崗等,處罰當事人每次 100 元并通報。被上級督查到值班期間不在崗、脫崗的,視其情節(jié)按相關規(guī)章制度處理,并處罰當事人 150 元每次。
7.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財產安全,因值班人員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
2. 請銷假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書記、鎮(zhèn)長請假按縣委規(guī)定辦理;班子成員請假由書記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核后,書記審批;工作人員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領導審核后,書記審批。書記不在時,口頭向書記報告后由鎮(zhèn)長審批;榧佟a假、探親假、喪假、公休假等按照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請病假 1 天以上需提交縣級以上醫(yī)療單位診斷證明。
2.職工每月事假不超過一天半(按 12 小時計算),累計不超過四次,超出規(guī)定的抵扣當年公休假。事假當月有效,不累加。
3.請假必須具備書面假條,先審批后離崗,并向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報告,按時返崗。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具備書面假
條的,應事先電話向領導請假,假后按審批方式補上假條。
4.審批后的假條一律交黨政辦保留備案,并做好行蹤登記。
5.請假期結束后,應主動到黨政辦銷假。
3. 出勤考核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日常上班時間上午為 9:00—12:00,下午為 13:00—17:00(因工作需要調整上班時間的以通知為準)。遲到、早退 2 小時內的,每次處罰 50 元;未請假和未上班 2 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每天處罰 150 元。
2.機關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如未在機關上班,必須在行蹤公示欄填好行蹤,并填寫好行蹤登記簿。
3.機關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內被上級抽查,行蹤不屬實的,或查到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視其情節(jié)按相關規(guī)章制度處理,并處罰 200 元,年終不得評為優(yōu)秀等次。
4.為便于上傳下達,聯(lián)系工作,領導干部外出要告知黨政辦去向;各部門工作人員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說明。
5.請假、出勤情況由黨政辦實行“一周一匯總”,當月公布。
6.此制度執(zhí)行由鎮(zhèn)紀委牽頭,鎮(zhèn)紀委和黨政辦公室派人隨時對出勤情況進行抽查。
4. 會議制度 1.嚴格會議審批程序。鎮(zhèn)黨代會、其他大型會議由黨委集體決定;鎮(zhèn)人代會由鎮(zhèn)人大主席團討論,報黨委集體決定;鎮(zhèn)、村(居)兩級干部會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因部門業(yè)務工作需召開村(居)干部會,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報主要領導審定。會議由黨政辦記錄,以備檢查。
2.會議籌備:全鎮(zhèn)性大會由黨政辦統(tǒng)一安排會務工作,部門業(yè)務會議由部門自行安排。
3.精心準備。會前應確定會議內容、主持人、主講人,主講人應寫好書面講話材料(或講話提綱),盡量節(jié)省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
4.會議要求:主講人在講話時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參會人要認真作好會議記錄,確保會后貫徹落實。
5.會議紀律: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有事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參會人員不得做與會無關的事,會議期間不得在會場內接打電話、不得抽煙,違者每次處罰 10 元。
6.會議考核:以會議通知為準,遲到(早退)(以點名時間為準)扣本人年終目標考核獎 50 元,遲到(早退)1 小時以上作曠工處理,處罰 150 元每次。考核結果每月一匯總,并進行公布。
5. 機關干部聯(lián)系村(居)工作制度 1.機關干部按黨委政府安排聯(lián)系村(居),指導、督促、參與該聯(lián)系村(居)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2.機關干部到被聯(lián)系村(居)的時間,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0 天。
3.聯(lián)系村(居)的主要工作職責:
。1)檢查督促村(居)認真執(zhí)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縣委、縣府、鎮(zhèn)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 (2)深入調查研究,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 (3)指導督促村(居)完成好黨委、政府布置的各個時期
的中心工作任務; (4)參與村(居)處理好重大民事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發(fā)生安全、信訪維穩(wěn)等重大緊急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到場參與處置; (5)對所聯(lián)系村(居)干部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的情況要及時向鎮(zhèn)紀委報告; (6)機關干部到村要認真傾聽民聲,了解民意,掌握民情,收集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關心群眾疾苦,幫助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和問題,并做好民情日記。
6. 機關工作人員接待群眾首問責任制 1.首問人是指辦事人以來信、來電或來訪等形式詢問到的機關第一位工作人員。
2.適用范圍:鎮(zhèn)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3.首問責任制工作程序及要求:
。1)來電處理。首問人接電話后必須聽清事由,認真答復并做好記錄。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當場或當天給予答復;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但本人清楚來電人訴求的應及時解釋,本人不清楚的應將責任人的電話告知來電人,請來電人直接聯(lián)系。
。2)來信處理。首問人接信后必須認真登記。屬于本部門或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來信,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辦理;屬于本部門或單位與其他單位職能交叉的,首問人應視為本職責,及時請示,主動協(xié)調,共同完成;不屬于本部門或單位辦理的,應及時轉交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
。3)來訪處理。辦事人到鎮(zhèn)機關有關部門詢問或辦理相關事宜,在首問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首問人應當及時辦理,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提供必需的材料,耐心細致地解答所提問題;屬于本部門但不屬于首問人職責范圍內的,首問人應及時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并負責告知責任人。辦事人提出辦理的事項,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首問人應當耐心解釋,并盡自己所能給予幫助和指導。首問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當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一切為辦事人著想,不推諉,不扯皮。
4. 對違反首問責任制,有下列情節(jié)者,經查實,將依據(jù)《XX縣行政效能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理。
。1)首問人接待時用語不文明,態(tài)度生硬,引起不良反映的; (2)首問人未及時將辦事人擬辦事項移交給有關責任人的; (3)有關責任人到崗后未及時與辦事人聯(lián)系或應當告知而沒有明確告知有關事項的; (4)對辦事人要求辦理的事項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 (5)引起外界反映造成不良后果的其它情況。
5.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首問責任制的干部、職工,要批評教育,兩次以上在全鎮(zhèn)干部會上作書面檢查,并處罰 200 元。
7. 服務承諾制度 為進一步優(yōu)化服務環(huán)境,提高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打造“親民愛民為民”政府,根據(jù)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各部門及其全體工作人員。
二、服務承諾制指機關各部門,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的基礎上,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作出服務質量和服務時限的承諾,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的制度。
三、承諾內容:
。ㄒ唬┞鋵嵤讍栘撠熤。實行首位責任,嚴格按照首問負責制規(guī)定的事項辦理。
。ǘ﹪栏裣迺r辦結制。對于審批、審核、核準和備案事項按照委限時辦結制度規(guī)定的辦結時限辦理。并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
。ㄈ⿲嵭幸淮涡愿嬷。對前來辦事人員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規(guī)定形式和規(guī)定程序的,經辦人應當場或按規(guī)定時限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推行政務公開制。以政務公開欄、機關門戶網(wǎng)站等多種載體形式,公開辦事程序、辦事依據(jù)、辦事要求、辦事結果,不斷增加透明度,自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ㄎ澹┳⒅卣{查研究。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經濟發(fā)展的重點問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
(六)妥善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對于群眾來信來訪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在規(guī)定時間內給予答復。
。ㄆ撸﹪栏駡(zhí)行“四不準”。不準在執(zhí)行公務中對辦事人員生冷硬頂。機關工作人員上崗要儀表莊重、著裝整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不準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在辦公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事外出要嚴格執(zhí)行請假、報告制度,并保持通訊
聯(lián)絡;不準工作不作為、亂作為,作風漂浮。處理公務要認真細致,不推諉、扯皮,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準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堅持廉潔自律。
四、違諾處理:
。ㄒ唬┰趫(zhí)行公務時,態(tài)度粗暴惡劣,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不文明辦事,與當事人發(fā)生爭吵的,給予效能告誡;情節(jié)嚴重的,除給予效能告誡外,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
。ǘ┓策`反上述承諾沒有按辦事時限辦完手續(xù)的,責令向當事人賠禮道歉;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效能告誡;情節(jié)嚴重的,除給予效能告誡外,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
五、 保證措施:
通過向社會公布承諾內容,接受社會和企業(yè)監(jiān)督,加強辦事效率和提高服務水平,塑造良好的機關形象。對違諾現(xiàn)象要及時糾正,做到有章必依、執(zhí)章必嚴、違章必究。在落實制度過程中,對表現(xiàn)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年終評比時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反制度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通報、直至紀律處分。
8. 關于機關干部操辦喜慶事宜的規(guī)定 1.喜慶事宜是指:婚、喪、嫁、娶、生日、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子女升學、遷新居等為由舉辦的活動。
2.提倡不辦喜慶事宜,確需辦的要一律從簡,并要按程序如實申報審批后方可進行。
3.申報范圍:全體機關干部。
4.申報程序:凡屬申報范圍的需辦喜慶事宜的,須在操辦喜慶事宜前 15 天,個人填寫操辦喜慶事宜審批表。黨委、政府、人大正副職領導向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審批;其余人員向鎮(zhèn)紀委申報,黨委書記審批,鎮(zhèn)紀委備案。喜慶事宜結束后 15 日內報告結果。
5.喜慶事宜請客范圍:主辦喜慶事宜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外子女、外孫子女。嚴禁請管轄范圍內和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的人員。
6.操辦喜慶事宜的地點:凡操辦喜慶事宜,只能在本人工作或出生地、常住地內進行,不得跨地區(qū)操辦。
7.操辦喜慶事宜,一律不準用公費開支。
8.對不申報審批或不按審批程序辦事,要視其情節(jié),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9.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全體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保密法》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履行保密職責,維護黨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2.機關工作人員基本保密守則 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將秘密材料帶回家;不擅自復制或銷毀秘密文件、
資料。
3.遵循“業(yè)務誰主管,保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涉密不上網(wǎng),上網(wǎng)不涉密”的原則;涉密信息系統(tǒng)與非涉密信息系統(tǒng)必須實行物理隔離,采取分級保護施;堅決不將涉密信息設備接入互聯(lián)網(wǎng)及其他公共信息網(wǎng)絡;不使用非涉密信息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不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存儲介質;不使用低密級信息設備存儲、處理高密級信息;不在未采取技術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互聯(lián)網(wǎng)及其他公共信息網(wǎng)絡上的數(shù)據(jù)復制到涉密信息設備;不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共用打印機、掃描儀等信息設備;不在涉密場所連接互聯(lián)網(wǎng)的計算機上配備或安裝麥克風、攝像頭等音頻視頻輸入設備;不使用具有無線互聯(lián)功能或配備無線鍵盤、無線鼠標等無線外圍裝置的信息設備處理國家秘密;不擅自卸載涉密計算機上的安全保密防護軟件或設備。
4.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電話和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項,不得發(fā)送涉及國家秘密及工作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項的資料及信息等。
5.檔案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xù),如需借閱者,須經黨委書記批準,并在檔案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的使用實行登記制度,使用涉密計算機時,黨政辦對使用人使用涉密計算機使用時進行適時登記。
7.如發(fā)現(xiàn)涉密文件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行為,無論有無后果,均要受到追究。行為較輕的由本單位批評教育、責令整改檢討、調整崗位、扣發(fā)獎金補貼。行為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制裁。
10. 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首問責任制》等有關規(guī)定,影響機關工作效能,損害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妨礙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的,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條
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實行責任追究:
(一)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央的方針政策和鎮(zhèn)黨委、政府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決定、部署不力,影響政令暢通的; (二)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對應公開的事項未公開的; (三)對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反映的問題不按規(guī)定給予答復或處理,甚至刁難的; (四)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效率低下,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ㄎ澹┻`反首問責任制規(guī)定,對管理和服務對象態(tài)度冷漠,舉止粗暴,妨礙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的; (六)違反政策規(guī)則和程序,擅自、盲目決策造成損失的;
(七)無故曠工,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或經常遲到早退的; (八)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炒股、上網(wǎng)聊天、網(wǎng)上購物、玩電腦游戲的; (九)接受或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禮品、禮金,或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法公務宴請的; (十)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及其他強令他人履行非法定義務的; (十一)其他違反提高行政效能、轉變干部作風和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條
責任追究方式 責任追究采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誡勉談話、扣發(fā)獎金、取消當年的評優(yōu)評先資格、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等七種方式。
第四條
連帶責任追究 責任追究實行連帶制。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的,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部門負責人嚴重失職的,分管領導負連帶責任。除按上述規(guī)定給予失職人員相應的責任追究外,還須追究連帶責任人的責任。對失職人員所在的責任部門當年不能評為先進集體。
11. 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jù)《XX 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X 委辦發(fā)〔2016〕18 號)精神及 XX 縣車改工作有關政策解釋,為進
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鎮(zhèn)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jié)約型機關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內容包括車輛日常管理、調度與使用、維修與保養(yǎng)、車輛費用管理、駕駛員管理等。
第四條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應遵循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jié)約可控、車輛管理規(guī)范透明、監(jiān)管問責科學有效的原則。
第五條
綜合辦是機關公務車輛管理的職能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鎮(zhèn)紀委負責對機關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條
嚴格公務用車管理。
1.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
2.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3.不得接受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個人捐贈的車輛。
4.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guī)乘用公務用車。
5.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專職駕駛人員駕駛。除駕駛人員以外的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駕駛公務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6.必須定人定車,嚴禁混開和駕駛證、執(zhí)照不符的車輛。車輛行駛必需的相關隨車證照(資料)由駕駛員負責妥善保管。
7.嚴禁違規(guī)使用雙號牌裝置,嚴禁違規(guī)加掛、借用、挪用號碼,嚴禁違規(guī)使用警用車牌號段和警燈警報器。
8.嚴禁為自管車輛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
第七條
嚴格執(zhí)行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制度。
1.綜合辦統(tǒng)一印制《XX 鎮(zhèn)公務用車登記薄》。用車人根據(jù)出車任務提前填寫《XX 鎮(zhèn)公務用車登記薄》,認真登記好公務用車使用部門、人員、時間、事由、去向等信息。
2.未填寫《XX 鎮(zhèn)公務用車登記薄》,原則上不予派車。
3.處理應急、緊急公務等特殊情況,需緊急派車未能及時填寫《XX 鎮(zhèn)公務用車登記薄》的,申請人必須在處理相關公務活動后半天內補齊相關派車手續(xù),否則今后不予派車。
第八條
嚴格執(zhí)行定點停放制度。公務車輛在保障公務活動后,應入庫或指定地點停放。節(jié)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駕駛員出車執(zhí)行公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需經因公申請該車的鎮(zhèn)分管領導同意后并向綜合辦報備,必須確保車輛的安全,如出現(xiàn)車輛損壞、丟失等情況,一切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負,同意該車在外停放的鎮(zhèn)分管領導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嚴禁公務用車私用私駕。禁止將公務用車用于婚喪喜慶、休閑度假、探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駕駛人員不得公車私用,一經發(fā)現(xiàn)并證實,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所有費用,并作為聘用人員次年是否續(xù)聘的依據(jù)之一。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遵守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不準違規(guī)搞變相使用公務用車,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私駕公務用車。
第三章
調度與使用 第十條
公務用車由鎮(zhèn)綜合辦統(tǒng)一調度安排。綜合辦工作人員統(tǒng)一登記調度、合理安排,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擅自登記車
輛安排情況。使用公務用車需滿足以下其中情形:
1.牽頭組織跨部門集體視察、工作檢查、下基層調研活動; 2.執(zhí)行搶險救災、防汛、事故處理、突發(fā)事件處理等應急公務; 3.送領機要文件、緊急公文材料和大額現(xiàn)金; 4.參加重要公務接待; 5.參加上級部門在當?shù)氐目疾煺{研、督查活動,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等重要會議的應急接送; 6.干部職工工作期間因傷因病緊急就醫(yī); 7.在社會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可以用于參加跨區(qū)域出差、下基層調研和集體公務等出行活動。遇重大會議活動或特殊情況時,機關所有公務用車由綜合辦統(tǒng)一調度安排,駕駛人員必須服從安排。調配車輛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優(yōu)先安排搶險救災、防汛、事故處理、突發(fā)事件處理、綜合執(zhí)法、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等應急公務。
第十一條
規(guī)范車輛使用,有效管理機關公務用車。
1.外調車輛管理 外調車輛是指在機關全部公務用車已派出或車輛無法滿足公務需求的時候,因公務需要急需安排用車的情況。為節(jié)約能耗和費用,嚴格控制外調車輛。因特殊情況確需外調車輛的,需向分管領導申請,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綜合辦統(tǒng)一安排外調車輛,租車費用據(jù)實報銷。
2.應急用車管理 應急用車主要是指因處置突發(fā)事件、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執(zhí)行、
開展緊急行政執(zhí)法行動以及發(fā)生其他應急狀況時的用車。為保障應急工作用車,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急用車由綜合辦統(tǒng)一安排調度,節(jié)假日及正常作息時間以外的應急用車實行機關車輛輪流值班制度。值班時間為非上班時間,節(jié)假日值班時間為全天。值班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值班期間,駕駛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與其他駕駛員調換值班時間,若因特殊情況確需變動值班時間的,應提前告知綜合辦。
第四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費用管理 第十二條
實行公務用車統(tǒng)一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制度。
第十三條
駕駛人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應當勤檢查、勤維護,按時進行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
第十四條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必須實事求是,一經發(fā)現(xiàn)并證實亂報費用、將加油卡交與他人或其他車輛使用等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
機關公務車輛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停車費、過路費等應由單位承擔的費用,由駕駛員填制費用報銷單,報銷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個月,費用報銷由車輛管理人員按財務審批手續(xù)統(tǒng)一辦理。
第十六條
嚴禁向下屬單位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攤派、轉嫁自管車輛運行費用。
第五章
駕駛員管理 第十七條
駕駛員必須遵循 XX 鎮(zhèn)各項規(guī)章制度,接受辦公
室統(tǒng)一管理,遵章守法,嚴格遵守駕駛員崗位紀律,保守有關秘密,維護機關團結。
第十八條
駕駛員工作要求 1.加強學習,鉆研業(yè)務,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駕駛技能。
2.愛崗敬業(yè),聽從統(tǒng)一調度,服從工作安排。無出車任務時,應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單位作息時間。
3.禁止在工作時間內或公務接待活動中飲酒或酒后駕駛公車。
4.遵章守紀,文明行車,嚴格執(zhí)行交通安全法規(guī)。
5.注重形象,做好服務。注重個人儀表和言行,維護單位形象和利益。
6.厲行節(jié)約,力戒浪費。
7.駕駛人員執(zhí)行完出車任務后,必須及時返回本單位。不出車時必須在政府或車內待命,不得隨意離崗、串崗,保持聯(lián)絡暢通,做到工作用車隨叫隨到。
8.駕駛人員須嚴格執(zhí)行單位的請銷假制度。
第十九條
駕駛人員不服從管理,多次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依據(jù)雙方簽訂的合同,給予誡勉談話直至辭退處理。
第六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條
綜合辦應定期公示公務用車使用的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信息,接受內部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納入單位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鎮(zhèn)紀委應定期組織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于違反本制度或上級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依照黨紀政紀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三條
綜合辦必須嚴格遵守公務用車使用規(guī)定,應自覺接受鎮(zhèn)紀委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目錄 第一節(jié)
黨組議事規(guī)則 ...................................................................................................... 20 第二節(jié)
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 .................................................................................. 22 第三節(jié)
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 23 第四節(jié)
黨組成員黨內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 25 第五節(jié)
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guī)則 ...................................................................................... 26 第六節(jié)
黨組成員與工作人員談心制度 .......................................................................... 28 第七節(jié)
工作人員“雙崗”制度 .......................................................................................... 29 第八節(jié)
黨支部工作制度 .................................................................................................. 30 第九節(jié)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 32 第十節(jié)
黨員管理制度 ...................................................................................................... 33 第十一節(jié)
黨務管理制度 .................................................................................................. 34 第十二節(jié)
團支部工作職責 .............................................................................................. 35 第十三節(jié)
婦委會工作職責 .............................................................................................. 36 第十四節(jié)
工會工作制度 .................................................................................................. 37 第十五節(jié)
廉政工作制度 .................................................................................................. 38 第十六節(jié)
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 39 第十七節(jié)
工作人員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 40 第十八節(jié)
廉政談話制度 .................................................................................................. 41 第十九節(jié)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 43 第二十節(jié)
機關政治紀律和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 45 第二十一節(jié)
文明辦公規(guī)定 .............................................................................................. 46 第二十二節(jié)
中層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 47 第二十三節(jié)
教育培訓制度 .............................................................................................. 48 第二十四節(jié)
政治業(yè)務學習制度 ...................................................................................... 49 第二十五節(jié)
器材設備管理制度 ...................................................................................... 50 第二十六節(jié)
通訊設施管理制度 ...................................................................................... 51 第二十七節(jié)
計算機房管理制度 ...................................................................................... 52 第二十八節(jié)
計算機管理維護制度 .................................................................................. 53
第二十九節(jié)
專線網(wǎng)管理維護制度 .................................................................................. 54 第三十節(jié)
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guī)定 .......................................... 55 第三十一節(jié)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規(guī)定 .............................................................. 56 第三十二節(jié)
網(wǎng)上發(fā)布信息保密制度 .............................................................................. 57 第三十三節(jié)
網(wǎng)絡輿情監(jiān)控預警制度 .............................................................................. 58 第三十四節(jié)
出勤制度 ...................................................................................................... 59 第三十五節(jié)
值班值宿制度 .............................................................................................. 61 第三十六節(jié)
財務管理制度 .............................................................................................. 62 第三十七節(jié)
公文收發(fā)管理制度 ...................................................................................... 63 第三十八節(jié)
機關考勤管理暫行辦法 .............................................................................. 64
第一節(jié)
黨組議事規(guī)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團結帶領全體工作人員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指導機關黨組織的工作,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效地發(fā)揮黨組的集體領導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黨組議事可按議題性質、內容經黨組書記決定,分別采取黨組會議、黨組擴大會議、黨組成員分別溝通或文件會簽等方式進行。
第三條
黨組會由黨組書記主持,黨組書記也可委托副書記或一名其他成員主持。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會議內容,由主持會議人員決定,有關工作人員可以列席黨組會議。
第四條
黨組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jù)需要,也可以由黨組書記決定隨時召開,黨組成員及列席會議人員應按時參加會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須經黨組書記或受托主持會議的黨組成員批準。
第五條
黨組會議研究以下問題:
(一)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guī)、上級黨委、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重要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執(zhí)行的具體措施; (二)研究決定本單位有關改革和建設的重大問題; (三)研究制定本單位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報告; (四)研究分析本單位各級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廉政建設的狀況,檢查全體工作人員執(zhí)法執(zhí)紀的情況和決定及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
(五)研究討論機關黨建和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制定開展各種教育活動的措施,指導機關黨支部工作部署及黨風、黨紀的教育活動,研究討論對違反黨紀案件的處理; (六)研究決定本單位黨組干部管理權限范圍內的人事任免工作; (七)審查決定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及授予榮譽稱號; (八)需要由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重要問題。
第六條
黨組會議討論決定事項,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允許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意見,必要時應向上級黨委匯報請示,但一經黨組作出決議,必須堅決貫徹執(zhí)行,在言論和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不允許在群眾中流露和散布。
第七條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的議題,都應做出明確的決議或決定,對暫時不能議決的問題,進一步調查研究,充分協(xié)商,可于下次會議再議。
第八條
黨組召開會議,應指定專人作詳細記錄,并于年末將記錄移交檔案部門歸檔。查閱黨組會議記錄,須經黨組書記批準。
第九條
黨組會議決定事項,按照確定的職責,黨組成員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辦理并及時向黨組匯報落實執(zhí)行情況。
第十條
凡黨組會議討論和決定事項,除按一定程序公開的以外,黨組成員及其他與會人員應當嚴格保密,否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一條
黨組民主生活會按黨中央《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則由黨組負責解釋。
第二節(jié)
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
第一條
為增強領導班子學習理論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政治理論水平,用正確的理論指導 XX 工作,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中心組要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全年不少于 12 次)和階段性學習安排,明確學習的主要內容和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條
理論中心組學習要做到“三有”:
(一)有學習材料。按照學習計劃,對每個課題涉及的理論和實踐、政策和法規(guī)等問題,要有學習參考資料; (二)有學習筆記。中心組成員每學一個專題都要有完備的學習筆記; (三)有學習成果。中心組成員每年撰寫兩篇調研或心得體會文章,檢驗學習成果。
第四條
學習方法:
(一)著重搞好集中學習研討,要認真設計專題,安排好重點發(fā)言,力求每次集中學習研討都能突出主題,抓住重點,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 抓好個人自學,中心組成員要積極開展讀書自學活動,并認真做好個人讀書筆記; (三) 堅持學以致用原則,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要把調查研究貫穿中心組學習的全過程,把學習理論與解決實際問題緊密聯(lián)系起來,達到解決實際問題的目的。
第五條
學習內容,要緊密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及黨的方針、政策,黨內政治生活準則,黨對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場、宗旨觀念、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要求全面落實。
第六條
黨組中心組由班子成員組成,根據(jù)學習需要可適當吸收有關人員參加。黨組書記任中心組組長。中心組組長的職責是審定學習計劃、確定研討專題,提出學習要求,主持集中研討活動,指導并督促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及對學習筆記的檢查。
第七條
本制度由黨組負責解釋。
第三節(jié)
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第一條
為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加強黨內監(jiān)督,使黨組成員民主生活會制度化,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組成員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既要參加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還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組民主生活會。
第三條
黨組成員民主生活會應每年召開一次,根據(jù)需要也可延期召開。
第四條
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一)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決議的情況; (二)加強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三)艱苦奮斗、清正廉潔,執(zhí)紀執(zhí)法的情況; (四)組織帶領工作人員開展三個文明建設情況; (五)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情況; (六)其他重要問題。
每次召開會議前黨組要根據(jù)班子的實際情況,確定議題,并提前報告上級黨委,以便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
第五條
民主生活會由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不在時,可委托黨組其他成員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員可以提交書面發(fā)言,書面發(fā)言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
第六條
會前做好準備。民主生活會的召開時間和議題應指定專人或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出席人員。必要時也可以吸收其他人員列席。列席人員可以發(fā)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意見或建議。
第七條
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緊緊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以與人為善的態(tài)度開展批評,達到統(tǒng)一思想、互相監(jiān)督、增進團結、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八條
召開民主生活會時,要指定或委托專人作好會議記錄。民主生活會后將會議情況及會議記錄上報上級黨組織。會后,主持人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第九條
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本級黨組織解決的,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
第十條
在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黨組未及時研究解決和向上級黨委報告,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按照中央
紀律委員會、監(jiān)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民主生活會中適于向本單位通報的情況應予通報。對于群眾普遍關心問題的整改措施,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四節(jié)
黨組成員黨內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第一條
為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組成員既要參加黨組的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院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會。
第三條
黨組成員要自覺地參加黨支部生活,積極履行黨員義務,主動交納黨費,自覺接受黨的教育和群眾監(jiān)督。
第四條
黨組成員要帶頭參加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第五條
本制度由紀檢組負責監(jiān)督落實。
第六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五節(jié)
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guī)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fā)揮局長對局長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作用,實現(xiàn)領導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議事效率和工作效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局長辦公會由局長長、副局長長組成。根據(jù)規(guī)定,紀檢組長應列席局長長辦公會議。
第三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由局長長主持,局長長因故不能參加時,可以委托一名副局長長主持,副局長長主持會議的,會后應及時將會議情況向局長長報告。
第四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召開時,經局長長或受委托主持會議的副局長長決定,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可以列席會議。
第五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以由局長長決定隨時或順延召開,應參加會議的人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參加會議的,須事先向局長長或主持會議的副局長長請假。
第六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事項,應遵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思想路線,實行局長長領導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七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以下事項: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機關的重大部署、決議、決定,研究執(zhí)行的意見和具體措施; (二)討論研究全年度局長工作計劃及提出有關方面工作長遠規(guī)劃的構想; (三)研究部署專項或階段性局長工作任務,聽取有關部門就某一方面工作匯報、檢查執(zhí)行情況; (四)研究制定本單位加強機關建設的規(guī)章制度和加強隊伍建設的方案、措施; (五)研究本單位全年度財務預、決算,決定重大開支事項; (六)研究決定本單位行政權限內的人事調動; (七)根據(jù)黨組意見,決定本單位權限內的人事任免、獎懲; (八)研究決定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及以單位的名義向上級所做的報告或請示; (九)檢查考核階段性和全年各科室崗位責任目標執(zhí)行情況,組織評比表彰工作; (十)研究決定其他需要由局長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第八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應予實施的,按局長長工作分工由分管局長長組織實施,執(zhí)行中遇到問題時,分管局長長應向局長長請示是否提交局長長辦公會議研究解決。
第九條
局長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的有關年度計劃、總結、
財務預算、法制建設等本單位性重要工作,交由院務會討論通過。
第十條
本規(guī)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六節(jié)
黨組成員與工作人員談心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領導班子的群眾觀點,增進與工作人員的感情,使每個黨組成員切實成為工作人員的貼心人,不斷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經研究,制定黨組成員與工作人員談心制度。
第一條
每個黨組成員每年至少要同分管部門工作人員談心一次。
第二條
談心要敞開思想、交流情況,虛心聽取工作人員的批評、意見或建議,對工作人員存在問題要客觀地、實事求是地指出,并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條
遇有下列情況必須與工作人員談心:
(一)在工作人員提拔任用、受到獎勵時,要與工作人員談心,激勵其戒驕戒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與時俱進; (二)在工作出現(xiàn)失誤、錯誤受到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時,要與工作人員談心,幫助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放下包袱,明確努力方向; (三)在民主評議、干部考核、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xiàn)問題時,要與工作人員談心,及時指出問題和錯誤,對其提出整改要求; (四)在廉潔自律方面群眾提出苗頭性問題時,要與工作人員談心,及時提醒、予以警示; (五)在工作人員家中發(fā)生重大變故時,要與工作人員談心,幫助其正確對待,妥善處理。
第四條
對談心中工作人員反映出的問題要作好記錄,能解決的要及時予以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報告黨組。
第五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七節(jié)
工作人員“雙崗”制度
為培養(yǎng)和鍛煉年輕工作人員,進一步提高年輕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緩解科室因人員少,工作量大,工作壓力大的現(xiàn)狀,特在我單位實行固定崗位加動態(tài)崗位的“雙崗”模式,為使此項工作規(guī)范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雙崗”工作人員以固定崗位工作為主,在完成本職崗位工作的基礎上,利用空余時間完成動態(tài)崗位工作,動態(tài)崗位設置以工作人員自愿為基礎, 二、動態(tài)崗位設置適用于 40 周歲以下工作人員。
三、從事“雙崗”的工作人員,年底在固定崗位所在科室參加全年實績考評。參加動態(tài)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實績,可做為在選人用人中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從事動態(tài)崗位的工作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服從所報科室負責人的工作調配,積極配合科室負責人的工作,遵守科室工作紀律。
五、此制度未盡事宜,由黨組負責解釋。
第八節(jié)
黨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充分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的基層組織,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在黨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的指示和黨員大會的決議,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組織、團結黨外群眾,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教育管理黨員。認真開展黨性、黨風教育,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章》、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以及習近平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理論水平、黨性修養(yǎng)和政治道德素質; (三)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監(jiān)督黨員認真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四)加強對群團組織和婦女組織的領導,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強自身建設,做好黨的積極分子和新黨員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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