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團:臺灣NGO崛起之路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在1999年“9·21”地震前,臺灣NGO經歷了12年曲曲折折的磨礪。

  今年4月21日我去臺灣學習臺灣農會的組織經驗,6月19日凌晨才回到北京。我在臺灣知道汶川地震,連夜趕寫政策意見通過社科院上送。但是,還能為抗震做什么?我選擇了實地考察臺灣“9·21”抗震經驗,力爭將他們的經驗帶回來。

  我走訪了“9·21”地震震中南投縣的幾個鄉(xiāng)和村莊,訪談當地農民、農民組織和NGO(non- govermentorganization,非政府組織),特地參觀了在霧峰一所中學廢墟上建成的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最現代化的“9·21”地震教育園區(qū)(建了8年,2007年10月投入使用),還專程拜訪了參與和指揮“9·21”抗震的一些關鍵人物,收集了幾十公斤的抗震資料,隨身攜帶回京。

  

  民眾對NGO評價超過政府

  

  臺灣“9·21”地震至今已9年。不過,上下一談起“9·21”,都會立即提到民間社會發(fā)揮的重要作用。他們對民間的贊譽的確超過了政府。

NGO的主動和全面參與,成了“9·21”抗震的標志。從物資配給、心理咨詢、社會工作到政策構建、捐款監(jiān)督以及發(fā)起成立“9·21”抗震基金會,臺灣 NGO的組織性、系統性、完善性和快速反應能力都超過了政府,這一點獲得政府和社會的公認。通過“9·21”抗震,臺灣NGO界形成了聚散有度的快速反應和應急機制。是“9·21”抗震這個機會成就了臺灣NGO——有意識、有組織、有作為,能夠號令全社會最積極的那部分力量站起來抗災的社會主體。

“9·21”震后3天,臺灣聯合勸募協會,一個有很多NGO加盟的非營利組織聯盟就開始了聯合行動,直接派出資深社工到一線組織資源調劑中心,有組織地分發(fā)各地來的捐贈物資。7天后,經一位NGO律師提議,一個覆蓋全臺的NGO聯盟的雛形鑄就。第14天,這個180家NGO參與、簡稱“全盟”的機構就拉開架勢正式辦公了。

  一開張,全盟就通過表決建立了資源調配組和捐款監(jiān)督組。捐款監(jiān)督組負責向所有的捐款機構(包括政府)征信(依法采集、調查、保存、整理、提供企業(yè)和個人的信用信息),迅速發(fā)信、問卷和打電話,希望受訪機構主動報告捐款物數額、投放地區(qū)、時間和數量。還沒有投放的要公布計劃,過一個月后再征信時要說明計劃執(zhí)行或者變更的情況,而這些,都按月公布到網站上。半年之后,全盟的捐款監(jiān)督組公布了一份非常翔實的報告。據報告執(zhí)筆者“中央研究院”歷史所副所長謝國興教授和臺灣大學學務長馮燕教授告訴我,迄今為止,這份報告所披露的數據,是“9·21”抗震全臺最完整的數據。政府沒有做出來,而NGO全盟做出來了。而且報告的整體設計、資料征集方式、統計方式都非常完善。名律師、會計師直接介入,以增加公信力。在那個階段,全盟經常講的一句話就是:“我們沒有公權力,但有公信力。”

  臺灣“9·21”抗震的民間捐款共有新臺幣360多億元,其中,有140億元通過各種渠道轉贈給了政府。臺灣社會認為,這些錢既然是老百姓捐的,如何使用就不能不讓老百姓知道。所以,在“9·21”后半個月,全盟就倡議成立“9·21”抗震基金會,最后由政府立法成立。轉贈給政府的140億元,從政府賬戶撥到基金會的賬戶,用財團法人的機制,非常透明地使用這筆巨款。兩年后“9·21”抗震基金會成立,全盟就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向社會宣布解散。

  “9·21”抗震基金會繼承全盟的精神,審慎地使用每一分捐款,直到9年后的今天,資金才基本用完。所剩的44億,是當時基金會貸款給農戶蓋房的,經過9年的努力,重新站起來的農戶大都將這筆貸款還上了。所以,捐款的使用方式是自助助人、透明高效。我在臺灣的兩個月內,“9·21”抗震基金會向社會宣布,基金會已經完成歷史使命,于2008年6月30日解散。

  從資源調劑中心到全盟再到“9·21”抗震基金會,臺灣NGO一步一個腳印,步步擲地有聲。而且,當這個群體能夠做到聚散有度、開合有節(jié)的時候,對于自己的使命和能力已經具備了堅強的自信。

  法治精神是NGO的根基臺灣“9·21”抗震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以法律為救災運作的機制。

  抗震9年,臺灣在安置階段和重建階段都有系統的規(guī)劃,而且都作為法條公布,還有十分明確的、甚至照我們的觀點看來很繁瑣的細則。所有的法條都明確了生效的時間。例如,“9·21”抗震基金會的法條規(guī)定,該基金會存在時段為5年。預估5年大約能把抗震救災的工作做完,到那時,這個基金會就要解散。結果做不完,就又延遲到今年?梢,可以將基金會視為危機時期資源聚散的一種財務處理機制,它并不見得一定要永存。這種創(chuàng)新的思路就把危機機制法律化了。

  臺灣大學的謝志誠教授是“9·21”基金會的執(zhí)行長。我訪談他時,他就提出人類遇到的災難這么多、這么大,需要研究一種為應急時期所用的法律機制。大災難來臨,全社會自發(fā)地匯聚資源,立即成立一個組織(基金會)迅速集中全民的捐助用來救災,讓資源配給做到迅速、系統、公開、公正和有序,救援結束,這個基金會就應時解散。若研究出這樣的特別行動法的法律機制,大災難就會成為這種法律啟動的號令。

  我認為,臺灣“9·21”抗震的過程已經在初步實踐這個法律機制,只是還沒有做到事先防御。法律本是后置的,如果這樣做,法律就有了前置性、預防性,作用就大了,它等于直接宣布民眾自發(fā)聚集民間財富奮起抗災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一旦到法律規(guī)定的危機時刻,民眾就可以迅速地依法行動。

  汶川地震觸發(fā)了臺灣的知識分子,他們認為,需要研究這樣一種以法律為本的緊急救災機制,為了這個目的,謝志誠在收集阪神、“9·21”和汶川地震的法律法規(guī)并進行潛心研究,希望幾年后能夠提出成果報告。

  謝志誠的構想對我很有啟發(fā)。大災難是全人類的苦難,需要所有人的臂膀來扛。每個人都要對解救自己和他人負責,而不是單單依靠政府。當然,政府的公權力這個時候所起到的作用最大,絕不可缺,不過,政府同時也有責任承認和支持來自民間的巨大救援行動。將民間救援納入法治的軌道,的確是一種思想創(chuàng)新和法律創(chuàng)新,應該提出來共同討論。

  

  知識分子主導NGO

  

  臺灣NGO能做得這樣出色,他們并非一夜長大。1987年“解嚴”,臺灣政府放開對社會組織的禁令,各式各樣的NGO在臺灣蓬勃發(fā)展。在 1999年9月21日之前,他們經歷了12年發(fā)展歷程曲曲折折的磨礪。這一點很重要,我們不可不看歷史背景,將大陸NGO盲目地與之攀比。

  臺灣的NGO能發(fā)展起來,最重要的經驗就是學者介入。他們的NGO負責人大多是著名大學的教授或者某研究所的所長、副所長,都是知名人士。他們將自己的理性、理念和追求成效的精神傳給了NGO。這些人形成了不結盟群體,在NGO的發(fā)展方向上起了很重要的導向標和穩(wěn)定器作用。這使得臺灣NGO的發(fā)展方向一直比較健康。

  這些知識分子都有教職,在NGO服務都是志愿者,不拿工資,只有很少的車馬費和會議補貼。他們介入NGO的程度很深,比如直接任執(zhí)行長、副執(zhí)行長,也就是我們的秘書長、副秘書長。他們有職有權,并不因為兼職、不拿工資就只說好話,怕得罪人就不作抉擇。比較而言,我自己雖然也在很多NGO中任理事、顧問,但是介入程度沒有他們深。很多事情看到不對,也想糾正,不過沒有權力這樣做。NGO請我們主要是做參謀而不是做決策。

  這些深度介入NGO的知識分子在關鍵時刻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例如臺大社會工作系的馮燕教授,一直是許多個NGO的理事,還擔綱臺灣聯合勸募協會的主要負責人!9·21”地震后,聯合勸募協會在第一時間聚集人力,下到災區(qū)救援,后來又為全盟搭臺,在沒有人為全局拿出必要的經費時,馮燕當機立斷,撥出自己所在機構的資金全力支持大局。

  “9·21”全盟能在半個月內建立并聚集了180多個NGO組織,是因為有馮燕、海棠基金會的執(zhí)行長陸宛蘋等一批優(yōu)秀知識分子出頭,調動他們所在的NGO以往的社會網絡關系,迅速集結。為什么全盟能夠獲得政府和民眾的支持?是全盟的一些骨干組織以往為臺灣社會,為臺灣老百姓所做的好事有目共睹。這些就是公信力的源泉。

  另外,全盟的策略也很有作用。這就需要一個社會聲望高的人出來做總召集人。全盟的骨干組織開會,明智地選擇了當時“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教授做總召集人。他是諾貝爾獎獲得者,當時他的聲望遠高過做“總統”的陳水扁。臺灣中央研究院等于大陸的社科院和科學院的總和,政府發(fā)工資,院長要由政府任命,所以,李遠哲有著公權力背景。當然,李遠哲是個旗幟,實際的事情由全盟的知識分子們做,執(zhí)行長是中央研究院的謝國興教授。照這樣看來,全盟并非徹頭徹尾的民間組織,而是公信力和公權力的聯盟。這一聯盟后,這個只存在兩年的民間組織就不需要登記注冊了。

  參與NGO的臺灣知識分子們,都屬于臺灣社會的主流群體。他們是在1987年解嚴后逐漸冒頭并形成一個整體的。我看到,臺灣社會走向民主化進程中,有一大批這樣的知識分子,把他們的理想和追求,物化到NGO組織過程中去。所以他們最后所做成的組織,不僅整體結構非常出色,具體細節(jié)也讓人嘆為觀止。

  比如說陸宛蘋,知識底蘊很深厚,是一個博士(公共行政)和兩個碩士(社會工作、EMBA)學位的獲得者,地震第三天就自動背起背包到第一線了。當時全盟還沒有建立,秩序很混亂,她就馬上找東海大學社工系,幫助他們建立了資源調劑中心,然后要求所有自動到來的志愿者第一步要到東海大學報到,接受很短的分類培訓,然后立刻派出去。結果,將無序變成了有序。陸宛蘋講:不要說大陸秩序不好,實際上那時候我們也一樣,你們經歷過的,我們全都經歷過,現在要做的是怎樣快點結束無序,走向有序。

  在臺灣期間,我親眼看到NGO工作的高效率。比如“9·21”基金會的執(zhí)行長謝志誠教授,帶了10個人作基金會,其中還有兼職的學生。謝教授領的是臺大的工資,將80%的精力用于基金會。基金會的工作人員不多,工資不高,人事總成本相當低,但是完成了非常重要的工作。臺大社會系的馮燕教授,多年前就做NGO的兼職工作,現在做大學的學務長,管理幾萬學生,天天忙到深夜。在這種工作狀態(tài)中,她還做兒童福利聯盟的副理事長,一個月一定要擠出一天為 NGO工作。就是這樣一批人把臺灣NGO的素質提上去了。

  汶川地震,馮燕在德國開會,她打長途回來,要參加臺灣支援四川的抗震。大約半個月內,臺灣的四五十家NGO組織建立了川盟——支持四川抗震臺灣NGO聯盟。我參加了他們的兩次會議,感覺到討論氣氛充滿民主,和我們的NGO開會不一樣。

  

  大陸知識界極需自省

  

  抗震救災是一個全民族的事業(yè)。盡管中國大陸社會的飛躍不會那么快,但是這次汶川地震是一個整體提升的信號,如何認識、保護和弘揚汶川地震中全體國民表現出來的這種人性,是精神層面最重要的事情。中國的發(fā)展要有大的突破,首先在于人性的蘇醒。

  市場經濟是推進整個社會發(fā)展的好機制,但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錢”為核心,金錢至上,是好壞并存。在二者并存的過程中,怎樣往好的方向走?這就需要發(fā)揮人性的作用。其實政府官員也是人,也有人性的光輝,這次汶川抗震表現出來了。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重建中國的人文價值體系。

  我和臺灣NGO的實施分子交往,總覺得有一些很深的東西值得思考。大陸學界與臺灣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以為,不同點在于,學界以什么為最高追求?將人格追求或者人性放置在什么位置?是在所有的追求包括學術追求之上還是只放在做人的底線的位置?

  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發(fā)展軌跡和臺灣不一樣。我們是跳躍式,臺灣是漸進式。在我們,市場經濟是突如其來的,做慈善公益更多是出于反對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果,是有目的的去做,大都不是從人的本性出發(fā)。當然這一次汶川抗震大大地例外。而臺灣在平日里也是如此。例如“9·21”基金會的執(zhí)行長謝志誠雖然是民進黨的,但是跟他談話的時候,能夠感受到他的人格。他在內心深處的人性追求遠高于他對政治的判斷。他們對政治有底線,將人格追求或者人性放在最高的位置。

  實際上臺灣知識界也是經過了較長的歷史階段和“9·21”地震這樣的考驗,逐漸整合起來的。我只是覺得,大陸的知識界非常需要自省精神,總要自己認識了問題,才有可能自行發(fā)展到行為的改變。

  與一切物質的、技術的東西相比,人性當然更重要,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受誘惑很深,忘記了自己的本性。大災難結結實實地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真理擺在我們面前。

  中國現在和未來走向一個什么樣的社會,與政府、執(zhí)政黨、我們自己把人文價值的地位放在哪個位置,有非常直接的關系。在痛定思痛之后,我們可以一起討論哪些東西是對的,哪些東西是不對的,哪些東西是可以改變的,哪些是不可以改變的。抗震的熱情和干勁能不能始終堅持下去?這不僅需要政府長遠規(guī)劃,有一套制度化的東西,也要靠每個人的人性。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本文為作者在中評網、天則所策劃主辦的研討會上的發(fā)言,容憲強整理,經作者修訂)

  原刊于《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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