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天道與自由:申述天道自由主義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如果用一個字來概括中國的思想傳統(tǒng),那一定是“道”;
如果用兩個字來概括,那一定是“天道”。天道者,華夏傳統(tǒng)之大端也。

  

  中國問題的兩個層面

  

  所謂的中國問題,這里是指在近一百多年中國面對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中所牽涉到的重大問題。這一變局,對中國意味著整個社會的立體的全面轉型。其中涉及到的兩個主要方面是形而上層面的價值轉型和形而下層面的制度轉型。雖然一百多年已經過去了,中國目前在兩個層面的轉型仍然面臨著重重的障礙。在價值層面,以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為核心的自由主義普世價值,始終沒有得到本土傳統(tǒng)資源的有力支持。不僅如此,從朝到野都有人拿某些本土傳統(tǒng)來抗拒上述普世價值,以至自由主義普世價值的信念遲遲不能融入中國固有的文化傳統(tǒng)。普世價值的正當性在中國遲遲不能在信仰和政治文化層面確立起來。由于普世價值的正當性確立不起來,在制度政策層面,作為自由主義普世價值的制度載體的憲政民主制度也就難以確立。制度的正當性來自于其所依托的價值的正當性。信奉什么樣的價值觀決定了選擇什么樣的制度。在價值層面缺乏有力支持的情形下,單方面尋求制度層面的突破,單足跛行,其路途之坎坷,可想而知!這兩個層面的轉型受到的關注程度也又很大的差異,制度轉型受到的關注很多,價值轉型受到的關注很少,甚至被遺忘。

所以,價值系統(tǒng)的轉型是上述三千年未有之變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這一轉型的必要性,除少數(shù)文化保守主義者和政治威權主義者持保留態(tài)度外,已在社會上有廣泛的共識。爭議的焦點,已經不是要不要轉型,而是如何轉型,即如何看待、理解、整合本土傳統(tǒng)與普世價值。這樣的轉型不是把期望完全寄托于全面復興中國傳統(tǒng)的一支一脈,而是尋求中國的某些本土資源與人類普世價值在現(xiàn)時代的有機結合。本文認為,這一轉型的出路,在于老子所闡發(fā)的中國本土的“天道”[i]思想與以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為代表的普世價值的結合,這就是天道自由主義。天道自由主義的任務之一,就是拂去天道上的積塵,尋找自由權利和憲政民主與本土傳統(tǒng)的結合點。

  

  為什么需要本土資源?

  

  自由主義的普世價值及其憲政制度載體是建立在一定的超驗價值基礎之上的。有關超驗價值的形上學是自由主義理論體系和信念體系的一部分。人類共有的自由大傳統(tǒng)更是離不開相關的形上學支撐。易言之,普世價值與憲政制度的最高層面的正當性來自于形上的超驗價值觀,來自于人們的根本信念,而不僅僅是來自經驗層面的理性論證。在以英美古典自由主義為代表的西方傳統(tǒng)中,超驗價值和共和憲政的正當性都是來自當?shù)氐谋就脸瀮r值,那就是猶太教-基督教以及其中被發(fā)掘出來的自然法傳統(tǒng)。沒有這種傳統(tǒng)資源,自由主義的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就不可能經久不衰、歷久彌堅。

  在中國的思想和社會政治法律脈絡中,從近代到當代,中國思想界乃法律與至社會都大量使用諸如人權、權利、自由權、平等權、生命權、財產權、天賦人權、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被視為普世價值的概念,而無論使用者的初衷是贊成還是反對。這些有關普世價值的概念被公認是起源于西方的自由主義價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人來說,這些價值觀念被看作是西方的舶來之物。盡管如此,其中的一部分還是在字面上被不加論證地寫入了所有時期的中國憲法(甚至包括作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產物的1975年憲法)。[ii]然而,這樣一個問題卻始終沒有得到回答:為什么起源于西方自由主義的價值觀一定要被寫入中國憲法?由于這個問題尚沒有答案,自由主義的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在傳入中國一百多年之后仍然沒有修成“正果”,以至于我們今天面臨著這樣一種兩難境地:我們現(xiàn)實生活中須臾離不開那些“舶來的”自由主義普世價值,但是我們的自身傳統(tǒng)至今沒有為這些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發(fā)放“通行證”。

  為什么普世價值必須有本土傳統(tǒng)中超驗資源的支撐?因為,若是沒有這樣的支撐,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就得不到民眾來自信仰層面的認同。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在中國的落實離不開來自中國本土的超驗傳統(tǒng)的支持。但是,中國傳統(tǒng)資源至今未能給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在中國的落實提供形上的正當性源泉。普世價值沒有轉化成中國人的本土信仰。在中國,人們對中國本土傳統(tǒng)資源能否為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提供超驗的正當性一直爭訟不已。在中國社會中尚未對中國是否需要落實作為人類文明共同傳統(tǒng)的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達成廣泛的共識。今天國人對傳統(tǒng),尤其是對儒家傳統(tǒng)的兩極看法,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這一點。然而,不論我們對傳統(tǒng)的態(tài)度如何,沒有本土的傳統(tǒng)資源的支援,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就難以從信念和信仰的層面上得到民眾發(fā)自內心深處的認同,我們所追求的憲政民主制度就無法在中國落腳、生根。

  有人把對普世價值的超驗層面的支撐的希望寄托在中國社會的基督教化上。其依據(jù)是,在西方是由基督教及其自然法為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提供超驗支撐。如果把基督教變成中國的本土資源,那么對普世價值制度載體不就獲得了來自本土的超驗支撐了嗎?這個道理應該是成立的。但是基督教演化成中國本土傳統(tǒng)并不是指日可待的事情。所以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中國的基督教身上是不太現(xiàn)實的,更何況基督教在中國的發(fā)展還碰到了種種限制和障礙。

  另一方面,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文化傳統(tǒng)的大國,它不可能完全放棄的自己的文化傳統(tǒng)而全部憑借外來的文化傳統(tǒng)來為普世價值提供超驗的支持。有人可能會說,日本、印度等第三世界國家沒有借助本土的超驗資源也成功地落實了普世價值和憲政制度,它們也是大國,也有其文化傳統(tǒng),在中國為什么就做不到了?因為,中國與印度不同之處在于,印度已有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的英國殖民傳統(tǒng),而中國沒有這一傳統(tǒng)。日本變成憲政民主國家是由于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戰(zhàn)敗,在外力的迫使下接受了普世價值并實行憲政民主。中國沒有這樣的經歷,我們也看不到在未來有這樣的可能。況且像日本、印度、韓國這樣的國家都有從其他國家移植文化的傳統(tǒng)。所以,中國作為與這些不一樣的大國只能像英美一樣從自身的傳統(tǒng)資源中尋找出路。本土的傳統(tǒng)對于在中國落實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的重大相關性,是關心傳統(tǒng)與關心普世價值與憲政民主的人士都不能忽視的問題。

  

  本土資源哪里尋?

  

  既然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在中國的落實必須有來自中國本土形上學資源的支持,那么,這樣的資源在哪里?中國傳統(tǒng)能夠演化出一個信仰個人自由的本土傳統(tǒng)嗎?以基督教為例,早期的基督教在思想和政制上與君主專制是兼容的,而今天大家都認為它是崇尚自由平等,支持憲政民主的;浇虖募嫒輰V频街С肿杂善降群蛻椪裰魇且粋長期的演化過程。不論在基督教的經文中或或歷史上都可以找到許多有違普世價值的東西,但是自由主義者們成功地從基督教傳統(tǒng)中演化出支撐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的超驗正當性,結果是基督教不僅與專制離異,而且成為自由平等和憲政民主的最忠誠的伴侶。[iii]然而,包括儒家在內的中國傳統(tǒng)至今還沒有演化出一個十分親和自由的傳統(tǒng)。這一現(xiàn)狀使得很多人對包括儒家傳統(tǒng)在內的中國傳統(tǒng)都感到非常失望,非常沮喪。然而,未能從儒家傳統(tǒng)中開出對普世價值、憲政民主的回應,不等于從中國傳統(tǒng)中發(fā)現(xiàn)不了憲政民主的價值源泉。過去未做到的事情不等于未來做不到。這一方面,基督教在西方的演化提供了一個成功而且具有借鑒意義的典范,因為以基督教為代表的西方文化傳統(tǒng)成功地為普世價值在西方的落實提供了形上的正當性源泉。

  從自由秩序在人類社會中的擴展歷程來看,從中國傳統(tǒng)中演化出自由的傳統(tǒng)并為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在中國的落實提供超驗的正當性是完全可能的。自由、平等、公正等普世價值是所有人的共同追求。中國人對自由、平等、正義的追求,不可能不在中國的傳統(tǒng)中留下遺產。只要我們相信人性的普遍性,相信人同此情心同此理;
只要信奉作為人類共同信仰的普世價值,只要承認中國人像所有其他人種一樣,向往自由,企盼正義并為之努力,這樣的信念和努力就一定會在中國的傳統(tǒng)中留下積蓄和遺產。中國人追求自由,這條道路非常曲折。這種曲折不說明,中國人不向往自由,只能說明中國人更迫切需要自由。一個在荒漠上旅行的人可能長時間沒有得到飲水,但是我們不能就此斷定這個對水沒有需求。

說從中國傳統(tǒng)中可以演化出支持自由的新傳統(tǒng),不等于說在演化的過程中,不需要學習、借鑒、分享已有的人類自由的大傳統(tǒng)。因為人類各個文明對萬物的理解,對自由的理解和追求也必然要在傳統(tǒng)中留下印記和成果。這些成果和遺產合在一起構成了全人類的自由的大傳統(tǒng)。很顯然,僅靠中國自身的傳統(tǒng)是不夠的,不論是儒家、道家、法家、墨家。這不是對固有文化傳統(tǒng)的不自信,而是引進和借鑒人類自由的大傳統(tǒng)本身是培育本土自由傳統(tǒng)的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對中國如此,對英美也復如此。眾所周知,即使是基督教也并非起源于英美等國,但是后來卻變成了英美最重要的傳統(tǒng)。所以,中國的傳統(tǒng)必須對人類的自由大傳統(tǒng)開放,必須引進自由的傳統(tǒng),中國的固有傳統(tǒng)才有可能像在英美等國那樣演化成創(chuàng)發(fā)和保守自由的傳統(tǒng)。

需要指出的是,說傳統(tǒng)可以演化出自由的傳統(tǒng),如前所述,不等于說從中國的任何一種傳統(tǒng)中都可以同等演化出蘊含豐富普世價值的自由傳統(tǒng)。在涉及到如何勘探中國傳統(tǒng)中親和普世價值的超驗資源時,人們往往一下子就陷入組成中國傳統(tǒng)的某支某派,然后各執(zhí)一端,互相攻訐。傳統(tǒng)及其各個分支或多或少被看成是封閉的、一成不變的、彼此不能并存的。而我則把傳統(tǒng)看成是開放的、演進的、互動的。我關注作為一個整體的中國傳統(tǒng),尤其是那些能夠為各家各派所共同接受的思想與符號資源。這意味著傳統(tǒng)不是一成不變的,而不論它在歷史上是什么。傳統(tǒng)的繼承和轉換是高度選擇性的。傳統(tǒng)從來都是在選擇和繼承中完成演化的。傳統(tǒng)在演化過程中得到更新,并在保留原有特性的同時引入新的要素,形成新的傳統(tǒng)。過去是這樣,未來也是這樣。關鍵是我們選擇什么、朝什么方向演化。[iv]另一方面,原則上任何傳統(tǒng)都是可以演化出普世價值的意涵。但是那些最親和普世價值的文傳傳統(tǒng)最容易演化出普世價值的本土超驗資源。所以,從中國傳統(tǒng)挑出合適的部分,結合人類的自由大傳統(tǒng),加以創(chuàng)造性地轉化,完全有可能演化出普世價值的本土資源。

另一方面,普世價值的正當性來自兩個層面,一個是源于本土的超驗傳統(tǒng)(如基督教及其中的高級法、自然法理論),如人人生而平等;
一個是日常生活的經驗,如保持財產權對大家都有好處。經驗的東西是可以共享的,如黃連苦,冰糖甜。但是本土的超驗傳統(tǒng)卻是獨特的,如天人合一。因此,除出自經驗層面的認同外,還必須從中國的本土資源和人類自由的大傳統(tǒng)中同步尋找在中國支撐普世價值及其制度載體的超驗資源。那么,如何從中國的本土傳統(tǒng)找出我們要找的超驗資源呢? 為此,我們要建立一個評判標準,以此評判我們所找到的東西是否合乎我們的要求。在我看來,一個傳統(tǒng),若要能夠為普世價值提供超驗支撐,必須滿足下面的三個條件:一是這種傳統(tǒng)資源必須是業(yè)已存在的,而且必須是活的,且有普遍影響的傳統(tǒng);
二是這種傳統(tǒng)必須相對完備,包括從本體論到生命哲學、政治哲學到日用倫理的完整的哲學思想體系;
三是這種傳統(tǒng)必須富有生命力,崇尚自由、反對強權、蘊涵豐富的普世價值因子。

  合乎上面三個條件的,在中國只有兩個候選對象:儒家和道家。墨家、名家沒有普遍的影響。佛家思想雖然很有影響力,但是其中沒有政治哲學。法家思想雖然也被一些人所推崇,但是它信奉專制強權,無視人的價值與尊嚴。儒家和道家都是整全性的價值系統(tǒng),都有很大的影響力。儒家比道家的影響大,道家比儒家能夠提供更多的支持普世價值的資源。儒家或是道家都不足以獨自擔負起為普世價值提供本土超驗資源的重任。我認為,老子所集大成的“天道”思想是最合適的備選者。天道是中國傳統(tǒng)概念系統(tǒng)中的樞紐。我認為,如果用一個字來概括中國的思想傳統(tǒng),那一定是“道”;
如果用兩個字來概括,那一定是“天道”。天道者,華夏傳統(tǒng)之大端也。

在中國,老子開創(chuàng)的“天道”思想是本土傳統(tǒng)的一項寶貴遺產,為春秋以降百家思想所共享。最能到表整個中國傳統(tǒng)的思想觀念,最能為各家各派所認同的思想傳統(tǒng),可能非“天道”莫屬!儒家與道家雖然彼此各立門戶,但是老子和孔子在對“天道”的信念和求索上何其相通。[v]中國的傳統(tǒng),尤其是儒家與道家,就像早年的基督教一樣,不論看上去與普世價值多么悖離、沖突,其中也一定有普世價值的種子。中華文化大傳統(tǒng)下不同的分支傳統(tǒng)中,(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其中有關自由平等的普世價值的因子有的只是多與少之別,而不是一個有與無的問題。

  

  從自然法到天道

  

  在人類歷史上,每個文明和殊別的傳統(tǒng)都關注某種形而上的宇宙法則。這種宇宙法則是世界上一些主要宗教和哲學體系的共同基礎。例如,在起源于印度的佛教中有“達摩”(Dharma,包括自然法則和道德法則在內的宇宙法則),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傳統(tǒng)中有自然法(natural law),在道家和儒家哲學中有“天道”(Tao, the Way of Heaven)。在西方,自然法傳統(tǒng)有多個支流,其中給普世價值和憲政民主提供最強有支撐的是基督教的自然法思想。本文所說的自然法主要是指基督教的自然法。

  自然法,是一種超驗的理念,它的正當性來自于人們對它的信念,而非來自人民的日常生活經驗。它是超越經驗的,故被稱為超驗的。在基督教的傳統(tǒng)中,上帝是自然法的來源。自然法是構建社會秩序和政治權威的最終來源。自然法是表現(xiàn)上帝與人之間關系的那一部分的永恒法。自然法學說認定自然法高于人類制定的成文法,并認為它是自然萬物的普遍、永恒法則。自然法不僅是一種規(guī)則,一套法律或原則,而且是一套完整的價值體系。進而,自然法是一套合乎公道與正義的普遍的、永久的客觀真理、絕對法則或最高原則,是超越于整個社會的政治制度和實在法而存在的。這些規(guī)則不是人類發(fā)明的,而是發(fā)現(xiàn)的。人類只能順應自然法,創(chuàng)造性地利用自然法,但是不能制造自然法。

  根據(jù)這樣的自然法,人人享有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這種權利是不可分割、不可讓渡、不可剝奪的。為了保護公民的上述天賦權利,必須對政府的權力加以限制和約束,進行分權和制衡。例如,美國的開國文獻,1776年《獨立宣言》是這樣開始的:“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建立起來被管轄者同意的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壞這些目標,人民就有權利去改變它或廢除它,并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這里,自然法是人的權利與憲政民主的終極源泉。自然法充分肯定了人的獨立存在的地位。在自然法的這種規(guī)定之中,保全人的生命、維持人的各種本能和維持社會生活秩序是與自然的傾向和上帝的意愿相一致的。自然法的根本精神是對人的尊重。它以人性為出發(fā)點,以自由為指向。[vi]

  中國歷史上雖然沒有占主導地位的自然法思想體系,但是在民間的思想中有自然法思想的萌芽。中國的天道思想與基督教的自然法傳統(tǒng)最為形似且神合,兩者有著根本的共通之處。中國的天道思想與西方的自然法的相似性,已經被許多中外學者注意到。有西方學者認為對“天道”的最確切的就是“自然法”。[vii] 現(xiàn)代自由主義大師胡適認為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學的自然法。”[viii]當代學者王怡也發(fā)現(xiàn):“中國人的‘天道’思想和早期自然法傳統(tǒng)是比較類似的,它們都是以某種超驗的價值,作為道德和政治的最高來源。這是憲政主義能夠確立‘在先約束’原則的一個基礎。其中許多人注意到了中國百年憲政建設中超驗之維的匱乏,這些作者,由于中西文化差異,中國缺乏西方憲政的一些形而上背景,尤其是基督教。在這里,我們提出‘天道’思想在憲政的意義上,和西方自然法相類似的四重特征:第一、‘天道’為政治提供最終的合法性,即‘奉天承運’。第二、天道意味著一種高于制定法和君權的在先約束。第三、天道是一種超驗的正義觀。第四,天道的超驗正義觀是一種消極的正義觀。盡管這種以陰弱為支點的天道的消極性,并沒有明確其個人自由的內容。但這與自由憲政主義堅守自然權利為起點的消極的國家觀,卻是非常類似的!盵ix]

  的確,老子對天道的描述,與基督教哲學對自然法的描述是非常相似的。關于天道、自然、法、人之間的關系,《道德經》的看法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x]這里,老子已經把天道與自然法勾連起來。根據(jù)老子等人的學說,天道是主宰宇宙萬物的法則。天道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無微不至;
時間上,天道是永恒的;
空間上,天道是無限的。天道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是視、聽、觸等感觀無法把握的。[xi]天道無聲無息而至廣至大,獨立不倚、不變有恒,運行不止。[xii]人與萬物都難逃自然之道的法則。它從無中生出有,又經有生出萬物來。[xiii]天道是超驗的、形而上的,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xiv]“天道”是普遍適用的法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逃脫不了天道的支配。[xv]

  天道人與萬物必須依循的道路,天道是規(guī)律、法則,是規(guī)范、正義。天道大于人道,高于人道,包涵人道。人道是天道的一部分。天道高于一切人的意志,它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地制約著宇宙萬物和人的行為。人道由天道下貫而成,所以人道應順應天道。故天人間總有一不可逾越的界限。人類不能僭越天道,不能妄稱救世主。人所能做的不是以天道否定人道,而是在天道范圍內光大人道?梢,天道就是自然法(natural law)。

  老子的“天道”與基督教的“自然法”在以下三個方面有共通之處:

  第一,它們都是關于規(guī)律的。例如:在自然界,水往低處流;
在人類事務中,權力總是要腐敗的。

  第二,它們都是關于價值的。例如,人應該是自由的,人與人應該是平等的,財產權應該得到尊重。這些信念在中國文化傳統(tǒng)中也由來已久。比如說“捆綁不成夫妻”,就是說用強制的手段讓人做事情,是不會有好結果的。還有,中國人用“強扭的瓜不甜”來表達用強權來剝奪自由,哪怕是出自善心也不會有好結果。可見,天道與自然法并不僅僅是冷冰冰的規(guī)律,而是具有規(guī)范性的價值。

第三,它們都具有普遍性、最高性和永恒性。它們是超越而實在的。它們都是高于世俗之上的高級法,具有不可逾越的超越性。它們超越任何人的力量,是任何人只能順應不能改變的。

  天道和自然法尤其超越于最高權力之上。換句話說,就是這個自然法不是君主制定的,君主無權制定自然法。握有強力的皇帝同樣不能使二加二不等于四。不論是西方的自然法還是中國的天道,它都是被發(fā)現(xiàn)的,而不是被制定的。所以“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這些說法都是違背天道的,也是違背自然法的。把統(tǒng)治者的意志定為法律,其結果一定是侵犯人的自由,侵犯人的尊嚴,侵犯人的權利。[xvi]

  天道是各種自然法則結成的一張罩住萬物的恢恢天網(wǎng),疏而不漏。任何人無法逃脫。對于這樣的天網(wǎng),人們只能尊重服從,可以創(chuàng)造性地利用,但是不能違背,不能超越。不論是個人,還是國家,順應天道者昌,逆反天道者亡。王朝更迭就充分說明了這樣的道理。王朝末年的普遍特征就是統(tǒng)治者處處傷天害理、違逆天道。人禍的根本原因,就是統(tǒng)治者無視天道,欲與天道試比高。

  如果中國的天道就是自然法,那么,能否像自然法一樣從天道傳統(tǒng)演化出支撐自由限制權力的制度工具?既然天道是自然法在中國的本名,凡是從自然法中引申出來的,都可以從天道中引申出來嗎?天道與自由主義能合二為一嗎?

  

  從天道到天道自由主義

  

  我所謂的天道自由主義,是指:在中國的天道思想與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體系融合過程中形成的一種中國本土的自由主義思想。其任務是從天道中發(fā)掘出自由的因子,用古典自由主義來理解、申述天道思想,通過開發(fā)、整理和創(chuàng)新演化出中國的自由傳統(tǒng),為普世價值和憲政民主的中國生根、開花、結果提供沃土。天道思想的邏輯與自由主義的邏輯是完全一致的。天道思想的價值指向就是自由主義的價值指向。正像陳鼓應先生所指出的:老子所關心的是,“如何消解人類社會的爭紛,如何使人民生活幸福安寧。他所期望的是:人的行為能取法于‘道’的自然性和自發(fā)性;
政治權力不干涉人民的生活,消除戰(zhàn)爭的禍害。”[xvii]這些正是天道自由主義的使命。

  天道作為制約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和價值源泉是構建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根本依據(jù)。根據(jù)“天道”,人是天道的造物。天道是萬物的造物主。[xviii]墨子就從天道中看到了與自然法類似的東西:
“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裉煜聼o大小國,皆天之邑也;
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
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盵xix]可見,在中國傳統(tǒng),天道思想也蘊含了這樣的結論:人與人之間相互平等,人們彼此之間應該尊重他人的財產權、自由權、生命權。人類社會的一切制度安排,應當以每個人的自由為起點和歸宿。每一個人都有其獨特的稟性和權利。道德就是忠于每一個體自己的本性,通過順應天道而獲得自由。德不能離開天道,更不能背離天道,最高的道德就是順應天道。

在基督教傳統(tǒng)中,自然法來自人格神上帝,而中國的“天道”與人格神無關。根據(jù)中國傳統(tǒng)中的天道思想,天道本身更像是自然神的最高化身,所謂“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如果將天道人格化,那么,天道就是上帝。中國人稱源于自然法的“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為“天賦人權”,這其中的“天賦”,更多的是中國傳統(tǒng)的概念。按照基督教的教義,人的權利是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人是由上帝創(chuàng)造的。因此,人的權利也歸根于上帝。根據(jù)基督教自然法,人的根本權利應該是“主(神)賦人權”。按照中國的天道傳統(tǒng),人的根本權利歸根于天道,故是真正的“天賦權利”。中國人在翻譯理解基督教的“天賦人權”時,已經把中國的本土傳統(tǒng)資源放置進去了。

自然法與天道的最大意義在于它給個人的自由權、生命權、財產權提供了超越任何實在法的形而上的超驗依據(jù)。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自然法是西方基督教國家獨有的文化傳統(tǒng),中國沒有自然法的傳統(tǒng)。自然法在中國沒有根基,在民眾中得不到認同。但是,正如上文所指出的。雖然中國的本土文化中與自然法的觀念十分類似的天道(天理)卻在中國知識分子和民眾中間根深蒂固。天道與自然法一樣,為個人的自由權、生命權與財產權提供了終極的辯護。幾乎每個中國人都認同這樣一種信念,殺人越貨,天道(理)不容。如果我們挖掘這句話的內涵,我們會從中得到什么呢?我們發(fā)現(xiàn),中國人與西方人一樣珍視生命權和財產權,一樣認為生命權和財產權是任何人世間的法律不能侵犯、任何人世間的強權都不能剝奪的天賦權利。殺人是侵犯生命權,越貨是侵犯財產權。這兩項基本權利是上天所賦予的,是天道(天理)所保護的。自由權也是生命權和財產權派生出來的。侵害或妨礙人身安全、侵害他人財產也都必然侵害到他人的自由?隙ㄈ说呢敭a權和生命權,也就必然要給人以自由權。沒有自由權也就無從享受生命權和財產權。天道對生命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是一視同仁的,因而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因此平等權也由此產生。這些天賦人權是一切其他權利、自由和憲政民主的基石。[xx]任何世俗的法律和世俗的權力都必須尊重并保護這些天賦權利。

  可見,中國也許沒有西方形式上的自然法,但是,與自然法類似的天道觀念不僅存在于道家思想之中,而且在長期存在于普通民眾的大眾文化之中。不論帝王們怎么宣傳,民眾還是相信在王法之上還有更高的天道、天理、天條。這是帝王的權力不論多么強大,都是不能改變的。這與西方的自然法思想調精神和功能完全一致。根據(jù)中國人的觀念,你可以違背人情,你可以違背王法,但是你不能違背“天道”,更不能傷天害理,所以中國人的觀念中有超越最高君主之上的東西,這跟西方的自然法有類似之處。中國人始終相信,不論人間充斥著多少邪惡,代表正義的天道將最終回歸人間,就像陳端生在《再生緣》所寫道的:“搔首呼天欲問天,問天天道可能還!闭l也不能阻止人們相信天道終將攜正義凱旋! 自然法最大的意義就是否定君權是最高權力,否定君權壟斷政治特權。這些在中國的禮俗中也能找到對應的東西。在今天,也仍然有許許多多的人用天道思想來為生命權和財產權辯護。例如,陜北石油案是官奪民產的一個典型案例,[xxi]有人就這樣用天道思想來伸張民營石油投資人的財產權:“土地是天下的土地,石油是天下的石油,都是老天爺或者上帝的恩賜,應該為天下萬物所有,而由人類按照天道的公正原則實行管理。這種太初以來即植入人心的天道,被人類自以為是的知識淹沒。類似前樹塔的山村,山高皇帝遠,距離天道卻近。而衙門設在鬧市的政府,距離“皇帝”近,距離天道卻遠!盵xxii]“天道”即是“天”之所為之自然規(guī)則和秩序之法和“天理”。人所發(fā)現(xiàn)和制定的法律即是因循“天道”之“人法”。(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人法或人的所作所為背離了天法,就是“傷天害理”,就是“無法無天”,就會遭“天打雷劈”。這說明老百姓的心中認為在王法至上還有源于天道的、超驗的自然正義?涤袨榫驮圆蛔C自明的語氣宣稱,“人人有天授之體,即人人有天授之權”,每個人的自立自由是“天定之公理”。[xxiii]

  中國人向來都承認存在著一個人類命運的至高無上的仲裁者,掌權者們在行使授予給他們的權力時必須向這個仲裁者負責。與相信王法相比,中國人更相信天道,相信上天關心老百姓的欲求和意見,認為“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王法寫在紙上,天道與天理卻銘刻在每個人的心里。當王法與天道沖突的時候,他們毫不猶豫地舍王法而取天道。只是王法常常憑借手中的暴力,強行阻隔人們尋求天道的路徑,這樣做的后果是最終迫使人們揭竿而起,替天行道。

天道是自由的政治秩序的超驗根基,同時也是衡量一切政體的正當性準繩。任何一種政治秩序都建立在一種超驗的價值假設基礎之上,或曰天命,或曰神授,或曰某種無法實證的歷史必然論。按照天道構建的秩序是自生自發(fā)的秩序。至于“政府”應是由被管理者來選擇,而它是服務于被管理者的。自發(fā)秩序的基礎是天賦權利和 “從欲而治”。人對天道的遵從,是一個人遵從自己所發(fā)現(xiàn)并得到理性論證的天道秩序,是一種出自自愿的服從。天道秩序是基于被治者的自愿同意產生。統(tǒng)治者應該服從天道,不能以天道的化身自居,不能違背天道,不能行使專橫的權力,為所欲為。

  天道還為衡量政權的合法性提供價值準繩。孔子以“天下無道”和“天下有道”作為區(qū)分政權正當性的標準。孔子就常常拿天道,而不是統(tǒng)治者的自我表述來衡量一個政權是否正義?鬃诱f,“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
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盵xxiv]一個人若是在不尊天道的國度做了大官,那一定是干了不少違背天道的事情。如上所述,天道有其特定的政治價值和規(guī)范。天道和自然法一樣,不斷鞭策人民不斷反抗,乃至摧毀違背天道的政治秩序,以維持正義。正是“天道”和自然法為人們反抗暴政的“替天行道”提供了形上學的依據(jù)。天道還是判斷政治正義的標準。保護民眾的生命、財產和自由的法律才是合乎天道的法律。

  天道思想在現(xiàn)實中一旦貫徹,就一定要求以天伸民,以道屈權,要求實行有限政府。根據(jù)天道的思想,政府作為統(tǒng)治機構只是“天道”的執(zhí)行者而不是“天道”本身。這樣的政府只能是奉行天道的、權力受到極大限制的有限政府。首先,政府的權力受到了天道的限制。天道不允許統(tǒng)治者傷天害理。其次,政府的運作必須服務于天道為政府設定的目的。這個目的就是保護老百姓的自由權,捍衛(wèi)他們的財產權,而不是相反。因此,天道不允許統(tǒng)治機構把一切權力絕對集中在自身手中。無限集中無所不能的權力一定會被用來違背天道。

  在人類事務中行人道就是順天道,因為人道是人類事務中的天道。這樣的政府一切視民心為轉移,深受民意的限制,而沒有自己的獨立意向。尊奉天道的政府一定是小政府,而且是權力有限的非常小的政府。這樣的政府從不自我吹噓、自我祝賀,更不敢凌駕于百姓之上,僅僅做到“下知有之”而已。一個政府如果讓老百姓來贊譽它,畏懼、輕侮、不信任它,這樣的政府就背離了天道。[xxv]

  天道與有限政府的關聯(lián)性還在于“奉行天道”就必須實行法治。天道思想的精髓與現(xiàn)代的法治精神完全一致。天道既行,就不允許有人把公共權力據(jù)為私有;
天道既行,就不允許統(tǒng)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及所生成的法律,凌駕于天道之上。統(tǒng)治者所應該做的是把天道轉化成法律。但是統(tǒng)治者不能認為自己口含天憲,把自己的私念說成是天道或是天意。天道不是統(tǒng)治者信口說出的,而是經過特定程序發(fā)現(xiàn)的,并且允許后人進行改正。

  由于天道是一種形上學的存在,每個人都有發(fā)現(xiàn)部分天道的可能,但是任何人都沒有能力獨立發(fā)現(xiàn)全部的天道!肚f子·養(yǎng)生主》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極其典型地說明了人類發(fā)現(xiàn)天道的過程,遵循天道的意義和違背天道的代價。牛的生理結構尤其是骨骼系統(tǒng),不是人類的意志所能左右的,因為它是天成的。如果庖丁按照牛的生理構造去解牛,那就會得心應手、事半功倍。如果庖丁不顧牛的生理構造和骨骼結構去任意解牛,他就會事倍功半,處處碰壁,輕則卷刃,中則傷己。上天和牛都不會主動告訴庖丁牛的生理構造和骨骼結構,而是需要庖丁在解牛的過程中不斷積累、調整對牛的生理構造的認識。發(fā)現(xiàn)天道,不是任何人的獨有的特權,是每個人平等的權利。一些壟斷權力的人憑借強權聲稱自己發(fā)現(xiàn)了全部的歷史規(guī)律,或是聲稱自己的意志就是法律,并剝奪民眾自行發(fā)現(xiàn)天道的權利,既不允許民眾參與立法,也不允許民眾自由地探索真理的研究。天道正是在對其自由探索中顯現(xiàn)出來的。因此,承認每個人自由探索、自由表達,才是人類接近天道,理解和把握天道的必要條件。每個人,不論權勢多大,學問多深,都沒有權利把自認為發(fā)現(xiàn)的天道,強加給他人。對天道的接受和認可只能出自自愿。在天道面前,每個人都是有限的存在,不可能獨占天道的發(fā)現(xiàn)權,也不可能壟斷天道及其解釋權。同時,為了發(fā)現(xiàn)天道順應天道,必須給人以自由。這樣就需要選舉、代議、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對人類自由探索和自由表達限制的越多,得到的天道就必然越少。人類為自己違背天道的蠢行付出的代價就越大(從大煉鋼鐵到餓死數(shù)千萬人的大饑荒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上述對天道思想的演繹僅僅是一廂情愿的推測嗎?在歷史與現(xiàn)實中,天道思想與普世價值及自由繁榮發(fā)生過關聯(lián)嗎?

  

  天道自由主義在域外:里根與美國的個案

  

  在今天的中國談論老子的天道自由思想與古典自由主義的關系,也許還是個新鮮的話題。有人可能認為在老子思想與自由思想之間掛起鉤來是牽強附會、無稽之談。然而,在西方,老子卻被普遍認為是人類自由主義思想的最早先驅。不少西方人認為,老子的《道德經》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性與《圣經》在西方文化中的重要性旗鼓相當,《道德經》被看作是出自中國的先知書。老子的思想在西方的流傳之久、流傳之廣,超出了許多當今中國人的想象。

  據(jù)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統(tǒng)計,在世界各國經典名著中,被譯成外國文字發(fā)行量最多的,除了《圣經》之外,就是《道德經》!兜赖陆洝肥怯惺芬詠碜g成外文版本最多,海外發(fā)行量最大的中國經典。僅五千言的《道德經》也是世界上創(chuàng)造名言最多的巨著之一。在Google網(wǎng)站上,檢索到的Taoism(天道思想,天道思想)比“natural law”(自然法)條目還要多。在中國,《論語》比《道德經》影響大;
在海外,《道德經》比《論語》影響大。事實上,老子的天道思想不僅被看作是中國人的精神財富,更被看成是全人類的精神財富,是人類最早的自由先聲。

  老子的天道思想是關于如何治理國家的政治哲學,對此已有廣泛的共識。政治哲學,歸根結底,只有兩種,一種是關于自由的哲學,一種是關于權力的哲學。老子的天道思想是中國的思想傳統(tǒng)中少有的關于自由的政治哲學。與伸張父權的儒家和伸張君權的法家不同,老子的天道思想致力于把個人從一切專橫的權力下解放出來。因此,老子的天道思想是一切專橫權力的天敵。老子的無為而治主張,在那個父權的君主時代格外刺耳。道家對民眾自治的強調,構成了抵御帝國權力觸角的有力的文化屏障。

這些年來,中國人常常談論如何學習西方先進國家管理公共事務的經驗,但是很少有人意識到,西方也有人在學習中國古代的治國理念,并且成果豐碩。天道思想,一傳到西方,也很快得到了西方自由主義者的高度認同。許多西方的古典自由主義對老子和天道思想十分推崇,并把天道思想視為人類共同的自由大傳統(tǒng)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美國自由至上主義者羅斯巴德曾稱老子與道家為“世界上第一批古典自由主義者”。[xxvi]在美國的自由主義學者包雅士所編著的《古典自由主義精粹》一書,老子是古典自由主義第一人。英美的古典自由主義者發(fā)現(xiàn),老子的思想與自由主義思想不謀而合。[xxvii]

  今天,在當年老子西去路上被人攔住寫下《道德經》的函谷關太初宮門廊里,掛著一幅美國已故前總統(tǒng)羅納德·里根的大照片,照片下面的說明寫到:美國前總統(tǒng)里根在1987年國情咨文中引用老子《道德經》中的名句:“治大國,若烹小鮮!盵xxviii]而這張照片,就是里根在講這一句話時拍下的。里根十分尊崇老子的天道思想。他所代表的也正是美國共和黨的保守的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

“治大國,若烹小鮮”正好說明了他的施政理念。而這正是老子發(fā)現(xiàn)的治國之天道。

根據(jù)美國著名調查機構蓋洛普在2001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里根是美國公眾心目中歷來最偉大的總統(tǒng)之一。公眾對里根的高度評價與里根的執(zhí)政成就是分不開的。里根受命于危難之間。當時的美國內困于經濟低迷,外厄于赤色強敵和伊朗人質事件,國力大減,國威大衰,人民對國家的前途也感到十分迷惘。作為演員出身的里根,沒有從事具體商業(yè)活動的經驗,也不掌握精深的經濟理論,更沒有涉足國際事務的背景。然而,里根卻奇跡般地迅速扭轉了美國經濟乃至國運的頹勢,降低了一度高達兩位數(shù)的通貨膨脹,經濟也出現(xiàn)了朝鮮戰(zhàn)爭以來最高的增長率。在國際政治領域,里根更是憑借自己執(zhí)著的信念和美國的實力取得了歷時近半個世紀的冷戰(zhàn)的勝利,使得世界范圍內的極權主義陣營土崩瓦解。

里根在治國上的成就是怎么做到的呢?最近美國有本新書名為《里根之道》(Tao of Reagan)透露了一些端倪[xxix]。該書探討了里根的成就與天道思想的關聯(lián)。作者認為,里根是個懂得天道的人。他把天道看作是自然法,看作是一套關于個人自由與權利的客觀真理與客觀價值,視天道為一切道德判斷的源泉。他牢牢地抓住了天道思想,把他的政治哲學建立在這樣一種信念之上:我們世界是受不可改變的真理所統(tǒng)治的。他認為,美國《獨立宣言》中人生而自由并享有若干天賦權利的開篇辭,正是人們犧牲了無數(shù)的生命、損失了無價的財產之后才明白的天道。他對自由市場、有限政府、個人自主的堅定信念,使得他無為而無不為。他信賴每個普通人身上的天分、潛能,并為其發(fā)揮創(chuàng)造最大限度的有利條件。儒家給統(tǒng)治者的建議是讓老百姓對君王有信心;
老子給統(tǒng)治者的建議是讓人民每個人都對自己有信心。里根是按照老子的建議去做的。1976年,里根在宣布參加競選總統(tǒng)的演說中強調,“我們需要一個對人民的能力而不是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的政府!盵xxx]老子強調政府應該無為,就是因為他對人民有信心,對政府的能力沒有信心。

  里根認為,美國憲法乃至整個國家體制是建立在三個字基礎上的。這三個字就是“咱(們)人民”(We the People),這也是美國《獨立宣言》中的最重要的關鍵詞。1984年,里根總統(tǒng)在訪問上海復旦大學所作的演講一再突出了他與老子的天道思想的根本共識:“我們相信每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尊嚴。這個制度是建立在對每個人的特殊天賦和才干、每個人自主、自立的權利格外珍視基礎之上的。美國的憲法為什么如此特別:因為這是人民給統(tǒng)治者立下的、以防范統(tǒng)治者為目的的憲法,不是統(tǒng)治者領導下為防范人民所立下的憲法。”[xxxi]里根總統(tǒng)在1987年的國情咨文中對美國國會和美國人民說,“在別的憲法中,政府告訴人民怎么做;
在我們的憲法中,咱人民告訴政府怎么做,而且只能按照憲法上規(guī)定的去做。別的革命是用新的統(tǒng)治者來取代舊的統(tǒng)治者,而我們的革命卻立人民為主人,雇政府為仆人。在美國,是咱人民說了算”。[xxxii]

  里根這種人民本位的思想與老子的天道思想一脈相承。在人民本位的立場上,中國傳統(tǒng)中沒有人比老子更徹底。老子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xxxiii]里根說,“我們這個國家有個政府,不是我們這個政府擁有一個國家。除了人民所授的權力之外,政府什么權力也沒有! 老子說,“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盵xxxiv]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xxxv]里根說,政府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它就是問題。里根還說,人類的心靈是不受約束的,人的精神沒有圍墻,人類的進步沒有障礙,除非我們自己立起這樣的圍墻,設置這樣的障礙。而這樣的圍墻和障礙常常就是由政府以政績的名義樹立起來的。

  里根是演員出身,沒有受過高等教育,既沒有文憑,也沒有職稱,知識面既不廣闊,也不淵博,對經濟問題和國際政治的學術知識可謂少之又少。(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他所知之少,成就之大,知識與成就成反比,這是為什么?因為他知道自己不懂經濟并且不去干預。如果某個總統(tǒng)或總理認為自己是最懂經濟并且不擇手段去逞能干預經濟和社會生活,用老子的話說,其禍莫大焉。理想的領導人最好是不懂經濟,即使懂也認為自己不懂。老子與里根的相同之處在于此,美國人與中國人對國家領導人要求的相異之處也端在于此。

里根的巨大成就是對老子學說的實踐價值的一個極好的證明。這同時也說明,老子的天道思想既是跨時代的,也是跨國界的。美國是世界頭號強國,導致美國強大的秘密配方,正是老子的天道思想中所揭示的秘密配方。美國的制度與天道思想的神髓是完全一致的。里根所做的只是回到了美國制度的根本。如果老子的哲學與美國的制度背后的價值相沖突,而里根又行老子的哲學,那他豈不是違背了美國的立國之本?可見,老子的天道思想與美國的建國思想在根本上并行不悖。天道不僅是由弱變強的強國之道,而且是由貧變富的富民之道。

也許我們還無法說出,里根在多大程度上、在哪些具體的觀點上受到了老子的影響,但是有兩點是可以肯定的。第一,老子的天道思想已經進入了里根的視野,即里根主動地認同了老子的“天道”。第二,里根的政治哲學和執(zhí)政理念與保守的古典自由主義和老子天道思想都是完全相通的。這意味著,我們不必去追問里根的理念到底是來自古典自由主義,還是來自老子的天道思想。老子的天道思想為眾多的古典自由主義者所信奉、贊賞、篤守,我們可以據(jù)此認為,老子的天道思想在本質上與古典自由主義是一致的。

老子及其天道思想的意義在于證明中國自身就有悠久的支持自由的本土傳統(tǒng),并為我們今天進一步拓展和光大中國的自由傳統(tǒng),實現(xiàn)中國傳統(tǒng)與人類自由大傳統(tǒng)的接續(xù)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不僅里根總統(tǒng)的政治成就帶有老子天道思想的印記,中國歷史上每一盛世,從漢的文景之治、到唐的貞觀之治、開元之治無不是老子政治哲學的功勞。細細想來,歷朝歷代,在其鼎盛時期,為王者治國,大都“內用黃老,外示儒術”,[xxxvi]南懷謹,黃老學論綱

  比較兩國的歷史,中國與美國的差別是:與老子天道思想一致的古典自由主義是美國的立國之本,是其制度的神髓,并轉化為憲政民主體制,雖政策層面偶有偏離,也無傷國本。而在中國老子天道思想只是在社稷在深受暴政荼毒之后的急救包,天道思想最多停留在政策層面(黃老之術),一旦病情有所好轉,老子的天道哲學便被拋到九霄云外。所以,美國的強盛持續(xù)不衰,而中國歷史上的強盛時期曇花一現(xiàn)。究其根本,關鍵還是要看,一個國家是否能把天道哲學立為國體的靈魂,而不僅僅是政策層面的急救藥。如果這一看法成立的話,中國的制度變革就有了明確的方向。孕育著老子天道思想這個自由奇葩,根在墻內,卻香在墻外。我們期待著,天道思想在墻內散發(fā)出更多的、更加持久的芬芳。

  

  中國的前景:天道回還

  

  所謂變局,就是舊制度走到了盡頭,而前面又面臨了多條道路可供選擇。對于目前這場變局的出路,一位美國的自由主義學者給出了這樣的建議:中國的前程,在于通過信奉和拓展老子的天道思想而回到本國的自由傳統(tǒng)。這位學者甚至斷言,《道德經》就是中國的自由憲章。老子關于天道、自由與無為的思想,跟亞當斯密的一樣,既是道德的,也是實用的:說它是道德的,是因為它建立在美德基礎上,說它是實用的,因為它能導向繁榮。按照天道所演化的秩序就是哈耶克所闡發(fā)的那種自發(fā)秩序。中國的出路,通過縮小國家的規(guī)模、擴展市場的規(guī)模來走向天道自由主義政治秩序。[xxxvii]我認為這個答案就是天道自由主義。

  有朋友問我,當年你提出儒家自由主義,為何現(xiàn)在又申述天道自由主義?在我看來,儒教自由主義是指在以儒家教化為主導的社會背景中的自由主義。儒教自由主義關注的是如何把自由主義引入儒教社會。另一方面,我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研究儒教自由主義時,我對老子的天道思想重視不夠。[xxxviii]儒教自由主義是一種描述,而非一種價值指向,因為單靠儒家不能為普世價值提供超驗的支持。天道自由主義是一種價值指向,能為普世價值提供本土的形上學的依據(jù),它以中國傳統(tǒng)文化各家各派所共同認同的“天道”為基礎。

  天道自由主義將是中國化的自由主義。數(shù)千年來,天道思想的涓涓溪流,從黃帝至今在中國的民間一向用天道思想來爭取自由對抗強權的傳統(tǒng),不曾中斷。與大一統(tǒng)的價值觀念和制度設施格格不入的聲音一直來自天道思想的篤信者們:老子敦敦告誡要“無為而治”,莊子大聲疾呼“圣人不死,大盜不止”;
竹林七賢宣揚“越名教而任自然”,陶淵明向往世外桃源,唐代的無能子鼓吹“無君”,明末清初的的黃梨州更是大膽地說皇帝“乃天下之大害也”,[xxxix]力主以“天下之法”取代君王的“一家之法”。

  對天道作為中國源頭的普世價值的形上資源,近現(xiàn)代中國的思想者并沒有完全忽視,都有淺淺的涉及,只是缺乏深入的研究。近代以來,自中國第一位自由主義者嚴復以降,天道思想始終是中國自由主義思想發(fā)育過程中最富養(yǎng)份的本土資源。嚴復這樣評點老子的天道思想:“夫黃老之道,民主之國之所用也。故能‘長而不宰",‘無為而無不為"!彼磸蛷娬{:“老子者,民主之治所用也! “治國宜聽民之自由、自化”,“治國宜順自然,聽其自由,不可多所干涉”。[xl]胡適在中國的自由主義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位置,他雖曾全盤否定過中國的傳統(tǒng),但是對黃老的無為而治的天道思想?yún)s情有獨鐘。他對道家思想的代表作品《淮南子》進行了研究,從中提煉出了“虛君的共和主義”和“眾智眾力的民治主義”等思想。為了實現(xiàn)其好人政府的主張,胡適把《淮南子》先后兩次呈送給蔣介石。在經濟方面,胡適道家思想,對各種干涉主義思想進行了批判。他寫了《無為而治和農村救濟》、《再論無為的政治》兩篇文章,試圖用道家思想來解決當時的三農問題。[xli]海外自由主義學者石元康也發(fā)現(xiàn):根據(jù)道家思想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及政治秩序似乎或多或少地與根據(jù)自由主義建立起來的秩序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道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觀念,像自然、無為及自化等,也似乎與自由主義的一些觀念有相通的地方。[xlii]

  歷史上任何一種偉大的思想,既是其前歷史的總結,又蘊育著未來的發(fā)展可能。天道正是這樣一種思想。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自由主義在中國本土開始復興。許多自由主義者都把道家視為自由主義最重要的本土資源。我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寫成的“共和·民主·憲政”一文中提出:“憲政作為一種理念浸滿了歷史傳統(tǒng)中積累、遺留下來的人文精神。憲政的出現(xiàn)也是基于人對自身的新的自我發(fā)現(xiàn),即肯定作為個體的、自主自尊的人。它肯定人性中的善,直面人性中的惡。憲政與對人的認識、理解密切相關:任何憲法都不可能脫離人的能力、需要與缺陷。憲政的意義并不僅是被動的、犬儒的、純程序性的、與價值無涉的,而是受到天道與自然法思想等價值資源有力支持的。憲政理想中蘊涵著現(xiàn)實主義的美好社會藍圖,即一個有序自由(ordered liberty)的社會制度。而美德是這個以法治為基石的社會秩序的組成部分。憲政的目的不僅是要防止專制、暴政對人的生命的踐踏,而且在于為人們過上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機會、創(chuàng)造條件、排除障礙! [xliii]當代學者楊鵬一直致力于用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對道德經和老子的天道思想進行開發(fā),楊鵬潛心多年系統(tǒng)地從道家尤其是老子思想中挖掘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資源,成就斐然。[xliv]王怡在《憲政之道非常道》中直接引述老子的“天下神器,不可執(zhí)之。執(zhí)者失之,為者敗之”來為憲政吶喊。而秋風則對古代道家闡發(fā)的自發(fā)秩序思想進行過深入的考察。[xlv]

  當下,老子哲學及其天道思想,正在重新進入當代國人的視野。這可能意味著,中國持續(xù)百多年的變局進入了一個關鍵性的階段,終將來臨的將是陳寅恪先生所期待的“人事終變,天道能還”。這場變局將以“天道回還”劃上圓滿的句號。

  

  載于《中國文化》, 2006年5月號。

  

  注釋:

  [i] 天道思想的由來,可以參見:陳來:“春秋時代的天道觀念”,《湯一介教授七十五壽辰紀念文集》,2001年;
關于老子的天道思想,可以參見:王中江:“‘道’的歷程”,《原道》,第二輯,團結出版社,1995年。

http://post.baidu.com/f?kz=17691677。

  [ii] 這部憲法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專政的憲法,盡管如此,其中還是有肯定普世價值的條文。參見其中的第三章。

  [iii] 劉軍寧:“開放的傳統(tǒng)”,《原道》,陳明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iv] 我在“開放的傳統(tǒng)”一文,提出傳統(tǒng)是開放的、傳統(tǒng)是演化的,傳統(tǒng)的演化是選擇性的。見注3。

  [v] 老子與孔子及儒家與道家之間的異同是一個長期以來爭執(zhí)不已的話題。也有一種看法認為老(李)孔一道,儒道同源,我認為這種看法有一定的道理。老子、孔子是以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闡發(fā)了同一個高于任何世俗權威的“天道”。儒、道兩學派長期使用“(天)道”這個范疇。老孔二人對天道的敬畏、追求和執(zhí)著如出一轍?鬃釉f:“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論語·述而》中有:子曰:“志于道,據(jù)于德,依于仁,游于藝! 孔子還發(fā)誓,“道不行,吾將乘桴于!?鬃诱J為,“邦無道,富且貴,恥也!笨鬃诱f的“無道”,肯定是指國家的統(tǒng)治者違反天道。這意味著天道是高于統(tǒng)治者的,因此統(tǒng)治者不能違背天道。儒家經典《禮記》更是以行天道為最高理想,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運)儒道同源并不等于無視老子與孔子在天道問題上的差別。如果傳統(tǒng)是選擇性演化的,我們不妨超越儒道合一的方向重新創(chuàng)設源于老孔的天道思想,而不理會二人在細枝末節(jié)上的差別,取二人思想中最接近普世價值的部分,舍其中悖離普世價值的部分。

  [vi] 關于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關系,參見:Heinrich A. Rommen: The Natural Law: A Study in Legal and Social History and Philosophy, Liberty Fund, 1998.

  [vii] David Boaz: The Libertarian Reader: Classic and Contemporary Writings from Lao-Tzu to Milton Friedman, Free Press,1997,p.207。

  [viii] 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史》,歐陽哲生編:《胡適文集》第6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05頁。

  [ix] 王怡:“憲政的在先約束:基督教與天道”,見:http://zhivago.blogchina.com/2670709.html

  [x]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xi] 參見《道德經》,第十四章“視之不見曰夷,聽之不聞曰希,搏之不得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敫,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于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恍惚。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币姡骸兜赖陆洝,第十四章。

  [xii] 參見《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這里還可以參見《淮南子》中對天道的描述:原道訓》:“夫道者,覆天霸,廓四方,析八極,高不可際,深不可測,包裹天地,稟受無表!手仓谔斓,橫之而彌于四海,施之無窮而無所朝夕!s而能張,幽而能明,弱而能強,柔而能剛。橫四維而含陰陽,纮宇宙而章三光!揭灾撸瑴Y以之深,獸以之走,鳥以之飛,日月以之明,星歷以之行,麟以之游,鳳以之翔。”

  [xiii]參見《道德經》,第四十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xiv] 《易·系辭上》

  [xv] 參見《道德經》,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從。道之為物,惟恍惟惚;匈忏辟,其中有物。惚兮恍兮,其中有象。窈兮冥兮,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自古至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

  [xvi] 對這種“依法治國”思想的剖析,參見,劉軍寧:“從法治國到法治”,《公共論從》,第3期,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7年。同見,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上海三聯(lián)書店,1998年。

  [xvii] 參見陳鼓應:“誤解的澄清”,(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老子注譯及評介》,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作者還對老子的許多誤解作了澄清。

[xviii]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德經》,第四十二章。

  [xix] 《墨子·法儀》

  [xx] 劉軍寧:“人權的普遍性及其反調”,《開放時代》雜志,1998年11-12月號。

  [xxi] 對這一案件的記載,見《維基百科全書》中文版,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95%E5%8C%97%E7%9F%B3%E6%B2%B9%E6%A1%88 (訪問該網(wǎng)頁需要代理服務器)

  [xxii] 黨治國:“陜北民企調查:向所有制的深處繼續(xù)掘進”,見:http://www.bokee.com/new/display/print/81667.html。

  [xxiii] 轉引自,趙明:“近代中國對‘權利’概念的接納”,http://221.237.182.96/~kjqk/xdfx/xdfx2002/0201pdf/020109.pdf。

  [xxiv] 《論語·泰伯》。

  [xxv]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譽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信不足,猶不信焉!薄兜赖陆洝,第十七章。

  [xxvi] Murray N. Rothbard: Economic Thought before Adam Smith: An Austrian Perspective on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Vol.I, Edward Elgar, 1995, p.23;同見作者的另一部著作:For a New Liberty: The Libertarian Manifesto; 1973. Online edition prepared by William Harshbarger. 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 ? 2002. Originally published 1978 Collier Books, A Division of Macmillan Publishing Co., Inc., New York, Collier Macmillan Publishers, London.

  [xxvii] David Boaz: Libertarianism: A Primer Chapter 2, the Roots of Libertarianism.

  [xxviii] 《道德經》,第六十章。

  [xxix] Daniel Agatino: The Tao of Reagan: Common Sense from an Uncommon Man, Vinci Agatino Enterprises, 2005.

  [xxx] 南!だ锔骸遁喌轿艺f了》,江蘇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00頁。

  [xxxi] 里根總統(tǒng)的演講英文全文,見:http://reaganvideo.com/FudanU.html

  [xxxii] 這里及下面所引用的里根講話,均出自里根總統(tǒng)圖書館所藏的里根總統(tǒng)演講檔案:http://www.reagan.utexas.edu/archives/speeches/major.html

  [xxxiii] 《道德經》,第五十七章

  [xxxiv] 同上,第五十八章。

  [xxxv] 同上,第七十五章。

  [xxxvi] 關于黃老思想與歷史上的盛世的關系,參見,南懷謹:《老子他說》,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

另見:丁原朋:《黃老學論綱》,山東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六章。

  [xxxvii] James A. Dorn:“財產權在自由憲政秩序之本:中國應該記取的經驗教訓”,秋風譯,見:http://www.sinoliberal.net/constitution/Dornconstitution.htm;
又見,同作者:"China"s Spontaneous Order",見http://www.sinoliberal.net/spontaneous%20order/spon05.htm

  [xxxviii] 劉軍寧:“自由主義與儒教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季刊》,1993年。同見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上海三聯(lián)書店,1998年。

  [xxxix]菊園: “新道家:自由就是無為而治”,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201059&flag=1

  [xl] 嚴復:“《老子道德經》評語”,載于《嚴復文選:社會劇變與規(guī)范重建》,盧云昆 選編,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

  [xli] 轉引自:菊園:中國自由主義者和道家思想的不解之緣: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29259.shtml

  [xlii] 石元康:“自發(fā)的秩序與無為而治”,見:http://www.sinoliberal.net/china/spontaneous%20order%20and%20nonaction.htm

  [xliii] 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公共論叢》第二集,《市場社會與公共秩序》,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6年,第39-40頁。同見,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上海三聯(lián)書店,1998年。

  [xliv] 楊鵬:《老子詳解》,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

  [xlv] 同上注41。另見,秋風對道家與法家關系的清理和對道家思想中自由主義資源的發(fā)掘:“老、韓分野的秘密”,載于《立憲的技藝》,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36-3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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